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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呈现出增长平稳、结构优化的良好态势,经济发展逐渐步入新常态。报告期内,面对经济运行新常态,公司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立足于工程服务业务,狠抓市场经营工作,深化技术和业务创新、强化内生式增长,并积极通过并购重组行业内领先企业,整合技术、设备、市场等优势资源,拓展工程服务行业上下游相关业务。公司工程服务业务发展稳定,整体业绩持续较快增长。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388.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53%;实现利润总额15,028.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27.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26%。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新常态下的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在公司传统工程业务稳定发展的前提下,涉足其他专业工程领域,积极布局通用航空机场业务、文化传媒等领域。2015年一季度,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结合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与信心,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实施上述八项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公司比较报表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4年6月,子公司中化岩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4年8月,公司完成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远方基础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强劲、上海远方已成为中化岩土的全资子公司,自2014年8月起纳入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4年9月,子公司新疆中化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纳入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014年9月,公司增资东联正达,成为控股股东,2014年10月纳入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董事长:吴延炜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5-24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延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青、江华、孙奇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二、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388.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53%;实现利润总额15,028.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2.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27.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合并报表口径下,实现净利润130,279,725.72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2,116,981.10元,减去2013年度实施现金分红20,04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8,216,816.69元,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46,339,561.3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实现净利润80,779,874.0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2,116,981.10元,减去2013年度实施现金分红20,04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563,763.76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01,186,656.67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9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金额为519,000,000.00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19,000,000股增至1,038,000,000股。资本公积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延炜先生提议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七、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八、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此议案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布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专项报告全文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038,000,000股。拟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包含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终绩效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按月发放津贴。201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须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含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终绩效考核发放。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关于设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立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暂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关于宋伟民等对置入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和刘忠池等对置入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宋伟民等和刘忠池等对置入资产2014年度均实现了业绩承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于宋伟民等对置入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关于刘忠池等对置入资产201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8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5-25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15年4月3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柴世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完整和合理的,执行是有效的,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填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9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拟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金额为519,000,000.00元,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19,000,000股增至1,038,000,000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的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办理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手续;每个季度结束后,由审计部专项检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按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专项检查结果,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变更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违纪使用情形。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4年度,不存在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经济效益稳步增长。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5-27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延炜。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7日—2015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

  4、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人员:

  (1)2015年5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7、列席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周青先生、江华先生、孙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审议《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201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其中,议案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18日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5年5月5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2

  2、投票简称:中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确认委托完成。

  6、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化岩土”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3)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 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2600。

  2、联系电话:86-10-61271947

  3、联系传真:86-10-61271705

  4、联系人:胡坤、王秀格。

  六、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附件: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15-26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办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成员如下:董事长吴延炜先生、董事总经理梁富华先生、财务总监杨远红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秀格先生、独立董事孙奇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中化岩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2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1月6 日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摇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元。截至2011年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2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8,190,90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73,409,093.78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1]第01020051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9,064.5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287.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8,276.40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净额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净额金额3,011.4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19,081.3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145.84万元综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8,145.8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987.72万元(包含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收益480.36万元,利息收入净额3,312.29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本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24号文《关于核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宋伟民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批准,向宋伟民、陈波、刘全林、宋雪清、胡国强、黄贤京、裴捷、居晓艳等8名自然人,以及上海挚同和上海领锐2名法人发行股份63,247,433股和支付现金27,566,690.50元收购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强劲)100%股权,向刘忠池、张世兵、陈兴华、顾兰兴、姚海明、李睿、薛斌、杨建国、黎和青、梁艳文等10名自然人和长江资本、隧缘投资、湖北新能源、长益顺元等4名法人发行股份54,952,567股和支付现金69,460,309.50元收购上海远方基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方)100%股权。

  2014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定向增发新股11,8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6.015元,宋伟民、刘忠池等以标的资产进行认购,标的资产为上海强劲93.24%股权(100%股权作价40,800.00万元)和上海远方82.60%股权(100%作价40,000.00万元)分别作价380,433,309.50元和330,539,690.50元。

  上海强劲和上海远方分别于2014年8月6日和2014年8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资产的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4)第510ZA01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于2011年2月18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附表1: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

  附表1续: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

  附表2:

  201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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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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