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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3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7.02元/股调整为8.49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26,439,482股调整为53,003,533股(含53,003,533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经公司2014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经公司2015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7.0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6,439,482股(含26,439,482股)。具体的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或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 根据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公告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17日,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4月17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8.4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转增股本数)=(17.02元/股-0.05元/股)/(1+1)=8.49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53,003,533股(含53,003,533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的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450,000,000元/8.49(元/股) =53,003,533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月 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2015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确认本次拟披露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3月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2015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2015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201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2015年4月4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2015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截至目前,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编号:2015-05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气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及其相关文件已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摘要》已刊登于2015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络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杨雷、财务负责人沈保卫、董事会秘书费新毅、独立董事邓传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万丰奥威")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集团")的通知,2013年4月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682万股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自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015年4月15日,万丰集团将上述质押给中诚信托的无限售条件股份5,682万股解除了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2015年4月17日,万丰集团共计持有万丰奥威189,254,131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万丰奥威总股本的48.51%;累计质押股份为7,985万股,占万丰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2.1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7%。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国农科技 证券简称:000004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公司监事长陈少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少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陈少龙先生及其配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鉴于陈少龙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少龙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陈少龙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长职责。监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的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陈少龙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监事长期间,勤勉尽职,认真履责,带领监事会全体监事,在推动公司发展、健全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公司对陈少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贡献深表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15-017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布,请投资者注意查阅,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5-024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3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议案。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27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二年。此项贷款以公司部分设备(4790台/套)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30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近日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此项贷款,期限为6个月,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我公司股票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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