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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暂无 新增公司或当事人受处分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刘雯亮
证券时报记者 刘雯亮 根据深交所、上交所网站显示,2015年以来,两市共有11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到交易所处分,其中1家为沪市上市公司,其余为深市上市公司。3月受处分公司数目为3家,分别为大东南、零七股份和利达光电,同比减少1家,环比亦减少1家。 截至目前,沪市有1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即山水文化。相比之下,去年3月,1家沪市公司受处分。 深市有10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受处分。除康达尔或相关当事人、北大医药或相关当事人、禾盛新材相关当事人受公开谴责处分之外,其他7家公司均受通报批评处分。今年3月受处分的公司,均为深市公司。 经查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首先,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12年、2013年,公司与福州开发区华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永贸易”),与福建华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永科技”),与福州三木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就上述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履行披露义务。其次,关联资金往来未履行披露义务。2012年、2013年,公司与华永贸易发生关联资金往来,2012年公司与华永科技发生关联资金往来,2012年公司与福州开发区联得益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关联资金往来。但公司未就上述关联资金往来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从处分类型看,今年以来新增3家公司或相关当事人3次受到两大交易所公开谴责,即康达尔或相关当事人、北大医药或相关当事人、禾盛新材或相关当事人。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在原有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上,新增“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条件。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再次重申了上述条件。同样,中小板退市制度沿用这一退市标准,但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很明显,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后,继振东制药之后,万福生科成为第二家受到公开谴责的创业板公司,而且是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两次公开谴责。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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