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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17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4月15日、16日、17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荣安地产,证券代码:000517)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久芳先生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事项。 (五)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25,000万股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关联自然人王怡心先生。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第一批次已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办理完成了第一批10,000万股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除此以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其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本公司已于2015年2月6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2015年4月8日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目前,公司2014年度报告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于2015年4月28日披露。 (三)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和《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王怡心先生合计所持有的本公司828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已办理限售股解限手续,上述股份自2015年4月17日起上市流通。同时,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票,预计减持数量累计占本公司总股本5%-30%。 (四)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5-018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4号)核准,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2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8-7号《验资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72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4月17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注册资本由"柒仟贰佰万元整"变更为"玖仟陆佰万元整";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公司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号:500109000015191 名 称: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住 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潘先文 注册资本:玖仟陆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0日 营业期限:2002年05月10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硫酸、二氧化硫[液态的]、焦亚硫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水泥,焦亚硫酸钠,液体葡萄糖酸钠;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膏及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建筑材料,石膏及制品及相关技术;进口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由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开采、销售石膏和碎石。[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实益达,股票代码:002137)于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实益达,股票代码:002137)自2015年4月3日开市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201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商讨和论证中。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5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1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有关股东筹划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关于股东拟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月 24日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并于2015年4月4日及2015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因该协议转让事项方案仍在商讨过程中,尚具有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直至本次股东协议转让事项确定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后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筹划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ST三鑫 公告编号:2015-014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异动的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三鑫、证券代码:002163)股票在2015年4月15日、4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事项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1、经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实,近期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4、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情况; 6、根据《公司法》和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累计亏损未经全额弥补之前,不得向股东派发股利。根据2014年度业绩快报情况,2014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可供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数,公司拟决定2014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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