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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光伏产业发展势头持续回升,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整体情况影响,全球光伏市场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54579.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0.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68.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57%。营业总收入及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因报告期内国内电站指标落实延迟,公司为保证自身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减少了对外EPC工程服务和光伏组件销售。同时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增大,相应的财务费用加大,从而影响了2014年度的整体业绩。尽管经营业绩下滑,但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向好。对公司而言,2014年也是战略转型的一年,公司在生产制造端稳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进入光伏电站领域,在国内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施工以及融资创新等方面开展了诸多积极有效的工作。同时加大研发并有多项技术创新产业化实施,为公司未来业绩的稳定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国内市场开拓方面,拓日新能积极响应国家规划及政策,加快布局国内光伏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喀什瑞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定边拓日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进入大型光伏并网电站运营领域,其已经并网发电的喀什一期20MW及定边50MW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1元/度电)将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随着近期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到位,正在建设的新疆岳普湖20MW以及陕西定边110MW光伏电站项目进展将更加顺利,预计2015年上半年实现并网发电,公司在陕北、新疆及青海三地新的光伏电站项目待项目核准后将陆续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下半年将会陆续开工建设。新增光伏电站的建成并网,也将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业绩。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稳步的推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和建设的战略步伐,重点在新疆、青海、陕西等公司在当地有产业基础的地区开发光伏电站项目,除了地面集中式电站外,还将在全国范围内有优良太阳光资源的重点地区开展和储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公司还将积极就光伏电站项目寻求更多战略合作伙伴,以保障上市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战略目标。

  在产品销售和对外工程方面,拓日新能利用自身技术创新以及长期稳健的特点,在国内销售及对外工程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特别是利用多年来在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及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方面丰富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不断提升技术能力、优化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工程服务和产品供应,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国际销售方面,拓日新能积极应对欧美“双反”带来的市场压力,以创新性的太阳能应用产品带动组件类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在纵深挖掘老客户潜力和资源同时拓宽新的市场。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多款创新型太阳能应用产品和太阳能供电系统,获得广大客户一致好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市场竞争力。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在国内市场稳步发展的基础上顺利打开海外市场,出口至台湾、印度、马来西亚等地的知名光伏企业,产品的多样性有效的增加了公司盈利能力,也增强了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2014年,拓日新能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研发成果产业化并取得优异成绩。报告期内,拓日新能新增专利授权45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40项,外观专利1项;公司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企业特点,在产业链相关的设备、工艺及原材料等方面不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提升了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公司在晶体硅及非晶硅太阳电池、光伏玻璃生产工艺及相关装备的研发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包括单晶硅拉速提升、网版设计与改造、多晶电池工艺研究及扩散工艺优化、非晶硅薄膜电池工艺及相关装备、光伏玻璃增透工艺及相关装备研究等;报告期内加大研发力度,推进了生产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和生产效率、产品质量的显著提升。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进行自主研发,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力,已经成为国内光伏行业“产业链最全、产品最丰富”的企业,公司品牌“TOPRAYSOLAR”已成为中国光伏行业最具价值的品牌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品牌“拓日新能”再次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公司珍惜荣誉,发挥著名商标的品牌优势,更加努力完善产业链和市场布局,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准,坚定不移地向成为世界有一定影响力的可再生能源产品供应商和工程承包商的方向稳步迈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2014年7月1日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8户: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对公司2014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市场开拓情况、财务状况和研发创新情况等作了详细汇报。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冯东先生、曾燮榕先生、郭宝平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54,579.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0.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68.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57%。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1日《证券时报》。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并决定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本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7,433.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26,617.26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2,661.73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1,978,513.84元,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618,171,0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0,908,552.6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提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18,171,0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0,908,552.6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3月18日《证券时报》。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为议案中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陈琛女士为陈五奎先生和李粉莉女士之近亲属,因此董事陈五奎、李粉莉、陈琛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3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4,698.8万股。目前,上述股票发行事项已完成。

  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842.1052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9.50元/股。公司总股本由48,975万股增至61,817.1052万股,注册资本相应增至人民币61,817.1052万元。同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通知详见2015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4月6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工作报告需提请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01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54,579.2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7.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0.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68.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5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见2015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本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77,433.6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026,617.26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2,661.73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1,978,513.84元,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618,171,0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0,908,552.6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前景、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的前提下,现提出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618,171,0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0,908,552.6元。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

  5.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2013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审议并通过《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5年4月21日《证券时报》。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至5月15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述职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度报告摘要》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5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4室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218,投票简称为拓日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B、在“申购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3.00元代表议案1至议案3,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100.00元代表全部议案,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全部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C、在“申购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 15:00至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

  电话:0755-29680031;传真:0755-86612620

  邮编:518053

  联系人:刘强 任英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1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拓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2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和陈琛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从科瑞思采购原材料453.48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2011年9月21日成立,为喀什东方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城固县五郎工业园九号,主营业务为矿石加工、石英系列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销售石英系列高附加值、高端产品、下游产品、石英管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098.49万元,净资产1400.1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瑞思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各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关联方科瑞思拟供货产品石英砂已经过权威部门检测,产品质量合格。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15年预计公司全资子公司从汉中科瑞思采购原材料石英砂约2800万元;

  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价格,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2、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2015年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1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拓日新能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计划已经独立董事、监事认可并发表了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信建投证券对拓日新能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并提醒公司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的保持定价的公允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52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8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1.00元。截至2011年3月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0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912,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587,500.00元。

  截止2011年3月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91,742,436.6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0,556,142.71元;于2011年3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51,040,921.44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0,145,372.54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4,154,953.07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3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百分之五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审计费用、律师费用700,000.00元,已于2011年5月支付。

  三、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募集总额为限。

  注2:本年度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0,506.18元(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1.86万元)。

  注3:150MW非晶硅光伏电池生产线项目已中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14.54万元(含募集资金衍生利息人民币1.86万元)。

  注2:公司未承诺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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