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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龙泉股份,证券代码:002671)已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阜阳市南照淮河取水工程PCCP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玖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93,25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签署概况 合同买方: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地点:天津市 合同类型: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标的:阜阳市南照淮河取水工程的PCCP管材及管配件承插口钢环 计划供货时间: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供货 合同金额:人民币玖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93,250,000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世华 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给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自动化设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设备、环保产品批发兼零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公司与买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该买方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买方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天津市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 卖方: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阜阳市南照淮河取水工程的PCCP管材及管配件承插口钢环 3、合同金额:人民币玖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93,250,000元) 4、计划供货时间: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供货 5、结算条件及方式: (1)预付款 在买方与卖方签订合同后,买方10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价格的5%作为预付款。 (2)进度款 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签署工地交接验收单后10天内,买方支付该批货物合同价格的75%;管道安装完毕,水压试验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到货合同价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到货合同价的95%。 (3)质量保证金 预留合同实际到货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两年后,买方向卖方退还5%质量保证金。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资金充足,人员、技术、产能均能满足生产需要,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合同金额人民币玖仟叁佰贰拾伍万元整(¥93,250,000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20%,本项目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影响。 3、合同约定的产品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 4、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买方形成依赖。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不存在履约能力的风险。 2、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政治、战争、法规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七、备查文件 《阜阳市南照淮河取水工程PCCP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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