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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通知:金智集团于2015年4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2%。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控股股东曾做出的全部股份锁定承诺 1、2006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金智集团(原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2014年1月2日,金智集团(原南京金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购回其2013年1月16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约定式购回交易的1,000万股股份操作后承诺:在本次购回操作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金智集团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金智集团本次减持的目的主要为补充其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本次减持后,金智集团持有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42.01%,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以葛宁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主要包括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包括葛宁、徐兵、冯伟江、叶留金、朱华明、丁小异、郭伟和贺安鹰共8名自然人。上述8名自然人合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金智集团69.93%的股权,通过金智集团控制公司股份8,732.38万股(本次减持后),占公司总股本的42.01%;上述8名自然人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33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由上述8名自然人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的公司股份共计 11,065.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金智投资与前述8名实际控制人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4、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拥有的权益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77%。其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累计减少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的其他变动原因为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而增加,相应稀释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关于金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金智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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