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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9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在琅岐投资运营建设医院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合作框架协议为三方意向性表示,协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尚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进一步明确。本公告所述项目的实施尚需具备一系列前置审批及必要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意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及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中振")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在马尾自贸区内运营建设福州三江口医院(暂定名)达成合作意向,并于2015年4月17日签署了《关于在琅岐投资运营建设医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内容及定位:公司与台湾中振拟接受马尾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引进台湾亚东医院等台湾医疗专家管理团队对福州三江口医院(暂定名)项目进行相关产业的开发和运营,共同将其打造成国际生态旅游岛内的小综合大专科三级医院。 2、三方责任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将为公司与台湾中振在协议框架内的投资运营活动提供各项支持和服务,指定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予以配合推进,在医院的项目投资经营上给予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优惠条件;并同意在医院建成运营的同时,将原琅岐卫生院(公共卫生职能除外)一并托管于医院;此外,欢迎公司与台湾中振到琅岐投资医疗、医疗设备的保税租赁等金融服务和养老机构等相关产业。 公司及台湾中振:负责落实福州三江口医院项目的立项,作为医院二期建设的投资主体,在医院一期投入营运的同时,适时开展二期项目的规划、设计、征地、建设等具体工作,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并建成营运。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 为台湾医疗专家和管理团队共同出资设立的投资公司 公司统一编号:54709500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店区环河路10号 资本总额:1,867,000元新台币 所营事业:一般投资业 目前,本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及台湾中振投资有限公司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目的及风险提示 本次与台湾中振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营福州三江口医院,主要是为引入世界先进的癌症精准医疗技术,并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互联网医疗。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三方的意向性表示,项目的具体合作事项有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确认,且项目实施尚需具备一系列前置审批及必要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030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意向性表示,协合作项目的具体事宜尚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以进一步明确。本公告所述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及项目启动时间尚未确定,项目实施尚需具备一系列必要条件并获得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方能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意向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颐翔通信有限公司经多次沟通交流和实地考察调研后,就推动建设平潭离岸数据中心及光纤网络项目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于2015年4月20日签署了《关于合作成立高科技公司建设平潭离岸数据中心及光纤网络项目的框架协议》。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在平潭合作成立一家高科技公司,具体负责开展平潭离岸数据中心及光纤网络项目的建设之相关推进工作。双方同意,在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就具体投资事项和未尽事宜,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上海颐翔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长军;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等;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东三路526号2幢A32室。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与上海颐翔通信有限公司尚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目的及风险提示 鉴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已于2014年7月封关运作,中央赋予平潭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地,若能在区内设立离岸数据中心,打造国内首个离岸数据中心,有利于突显平潭综合实验区两岸共同家园先行先试的特点,同时有利于吸引国际金融业务、外包型服务企业及高科技研发制造企业向平潭聚集。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双方的意向性表示,项目的具体合作事项及本公司在该项目中的具体定位有待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确认,且项目实施尚需具备一系列前置审批及必要条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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