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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2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 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5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14赣能CP001(债券代码:041459023)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4赣能CP001 4、债券代码:041459023 5、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7% 7、兑付日:2015年4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宏 联系电话:0791-88108553 2、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盖正宗 联系电话:010-89937969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电话:021-63325290、63323832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22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发改商价[2015]356号文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精神,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相关电价”,“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59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396元(含脱硫、脱销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所属火力发电厂——丰城二期发电厂上网电价由现行0.4535元/千瓦时调整为0.4376元/千瓦时,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所属水电厂上网电价未作调整。 根据江西省能源主管部门于2015年初预计的公司今年全年发电计划及截止2015年3月30日公司所属火电厂运行情况,公司初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6,100万元左右。本次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仅为初步预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356号)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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