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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壮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壮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健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根据规定:如果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本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发布《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397,8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 4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 月16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4 月16 日。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数由397,800,000股增加至596,700,000股,按最新股本数计算的2015年1-3月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09元/股;同时追溯调整对上年同期每股收益的影响,由0.12元/股调整为0.08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的计量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了78.04%,主要是期末持有DF/NDF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盈利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比期初减少了33.76%,主要是票据到期结算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9.35%,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预付客户的款项增加,期末尚未结算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27.94%,主要是公司依托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到期而减少所致。 5、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50.50%,主要是期末客户提货结算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79.96%,主要是上期存入的外汇业务保证金到期以及“应交税金-进项税金”结算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期末的18646.74万元,主要是公司对新加坡KYEN公司86%股权、广物供应链公司38%股权的投资。(注:报告期内,KYEN公司尚未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8、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29.49%,主要报告期内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减少28.98%,主要是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1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83.87%,主要是期末持有DF/NDF金融产品公允价值变动亏损减少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减少38.29%,主要是公司支付了员工薪酬所致。 12、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28.01%,主要是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256.39%,主要是公司收购新加坡KYEN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尚未支付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比期初减少49.65%,主要是期末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损益情况 1、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7.76%,主要是公司积极拓展能源资源供应链业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所致。 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8.02%,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加86.22%,主要是公司应计缴的税额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22.63%,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人力成本等相关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278.16%,主要是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依托供应链业务的外汇业务存入的保证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505.63%,主要是期末需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1.68%,主要是期末持有的DF/NDF衍生金融产品的到期汇率与期末的外汇汇率变化所致。 8、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706.32%,主要是报告期内到期的DF/NDF衍生金融产品亏损所致。 9、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59.5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191.95%,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增加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32.79%,主要是报告期内应计提计缴的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12、因公司依托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的收益是一揽子收益,包括了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投资收益(到期)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到期)的汇总收益,但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是作为公司的经常性损益项目在财务费用中核算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则是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核算。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8.15%,具体计算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三、现金流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比去年同期增加282.23%,主要是公司不断优化结算方式,对外支付更多地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方式;同时,依托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延缓了经营性现金的流出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46919.5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支付了收购新加坡KYEN公司、广物供应链公司部分股权的投资款项,去年同期基数较低也是比例大幅增加的原因之一。 3、筹资活动现金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87.59%,主要是公司归还了短期借款,以及公司依托供应链业务开展的外汇业务增长,存入和转出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1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东广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上述收购,广物供应链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报告期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银钧实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上海银钧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至5,0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根据上海银钧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向上海银钧注入5000万的注册资本。 3、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收购KYEN RESOURCES PTE. LTD.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已按协议约定支付了首期的股权收购款。截止目前,由于相关变更手续仍在办理中,KYEN公司尚未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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