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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29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增加、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4:30至16: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至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9日15:00至2015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会主席黄红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984名,代表股份586,792,0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2.56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569,339,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73人,代表股份17,452,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6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5,976,3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610%;反对: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0%;弃权:768,9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大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5,967,2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94%;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2,4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85,960,5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9,1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85,961,6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5%;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8,0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6%。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情况:586,731,98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98%;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392,467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6556%;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002%;弃权:7,70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相关关联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黄红云、陶虹遐)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6,661,5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9828%;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906%;弃权:777,0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8266%,回避:559,301,064股。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23,1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2473%;反对: 52,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002%;弃权:777,061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52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960,3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9,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946,1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58%;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13%;弃权:779,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8%。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06,6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1528%;反对:66,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16%;弃权:779,361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6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960,3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3%;反对:5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91%;弃权:778,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620,80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2342%;反对: 53,4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060%;弃权:778,361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5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960,319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9,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5,960,3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583%;反对:5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89%;弃权:779,36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洁律师、刘枳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3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金科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近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一宗土地的使用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为"LSGP2015-001",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规划横六路以北、规划纵二路以西,宗地面积95,846.23平方米,容积率≤1.5,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3,661.326万元。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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