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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发展增速继续放缓,全面进入中国经济新常态;放眼世界,全球经济形势的复苏进程也仍然缓慢向前,不平衡加剧,全球治理也进入新阶段。面对如此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收入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90,269,651.33元,实现利润总额157,603,131.93元,意大利Fosber公司实现净利润830.42万欧元。 2014年,新工厂落成投入使用,并通过国内外的并购及合作实现了公司的“国际化”发展、“全产业链”延伸和“战略”转型:完成收购意大利Fosber集团60%股份,成功迈出国际化的第一步,并将公司主营业务延伸至上游瓦楞纸板生产线领域;与意大利Fosber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针对亚洲市场(特别是中国和印度)研发、生产高端瓦楞纸板生产线;与意大利EDF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生产与瓦楞纸箱印刷机配套使用的印前印后自动化设备;参股认购嘉腾机器人20%股权,进军机器人行业,加速推进自动化智能物流系统的建设。 这一系列项目的完成,不仅使东方精工真正成长为一家销售规模超过十亿元的全球性跨国集团,使公司能在全球范围内,更全面、高效地为客户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而且为公司进军机器人行业、搭建“智能包装物流系统”平台、逐步实现“工业4.0”平台这一战略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放眼未来,公司的成长空间已全面打开。 公司的战略规划布局图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职工薪酬与设定提存计划,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调整主要影响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将属于政府补助的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递延收益科目,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可比期间各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14 年 6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中所建设的房屋及建筑物和购入的机器设备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根据估计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房屋建筑物使用年限由原来的20年变更为20-40年,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由原来的5-10年变更为5-18年。 201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中所新购入的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折旧年限根据估计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电子设备使用年限由原来的3-5年变更为3-10年,运输设备使用年限由原来的5年变更为5-10年,其他设备使用年限由原来的5年变更为5-10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意大利佛斯伯以及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15 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董事会的通知,并于4月20日上午9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4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郝世明、李克天、黄滨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精工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精工2014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方精工2014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4,106,447.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350,754.21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579,030.31元和已分配的2013年股利18,092,500.00元,2014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785,671.0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2,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886,1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217,722,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14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201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15 年度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质量维修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等),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意大利Ferretto Group公司40%股份并设立中国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与意大利FERRETTO GROUP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5年4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5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周德永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精工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方精工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4,106,447.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350,754.21元,减去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579,030.31元和已分配的2013年股利18,092,500.00元,2014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4,785,671.02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62,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886,1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转增217,722,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14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201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15 年度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含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质量维修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等),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副董事长唐灼棉先生、董事、总经理邱业致女士、财务负责人涂海川先生、董事会秘书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李克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1 月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 年6 月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7 月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 续: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4年末和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都未产生影响。 五、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及追溯调整有关项目和金额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 年调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状况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 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7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及议案3-10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后提交,议案2由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6、7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兰长发 联系电话:0757-86695489 传真:0757-81098937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2号 邮编:528225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 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附件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5年5月11日下午16:30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50元,共计募集资金52,700.00万元,直接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2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172.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 月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71.9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200.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1〕3-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45,174.81万元,其中:(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2,294.35万元,其中:本公司置换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6,333.09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5,961.26万元;(2)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2,880.46 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45.5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870.7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狮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9,719,375.92元。 *2 2013年5月2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57900472610669)余额为173,801,042.05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173,801,042.05元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04951),并办理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的注销手续。 2013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510158000000045)余额为101.79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101.79元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04951),并办理了浦发银行佛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3 2014年6月25日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4007512010003372)余额为1,323.93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743)并办理了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的注销手续。 2014年6月28日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4007512010003389)余额为1,987.36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989)并办理了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的注销手续。 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04007516010002046)余额为2,306.83万元,公司将上述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37010100100594862)并办理了广发银行佛山新卫支行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9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6,333.09万元。2011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已完成置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进行中,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的金额为6,653.06万元。 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并于2012年4月25日公司与东莞祥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祥艺”)的股东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收购东莞祥艺的100%股权,公司拟以全部超募资金共6,653.06万元支付本次收购的部分购买价格,不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来支付。2012年6月,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了6,630.00万元的收购保证金;由于达不到购买条件,2012年10月8日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2012年9月将收回的收购保证金连同相关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二次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Fosber S.p.A.公司60%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全部超募资金共6,653.06万元支付本次收购的部分价款,不足部分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来支付。2014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支付银行保证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东方精工(荷兰)公司(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提供内保外贷,并使用超募资金6,653.06万元支付部分银行保证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支付银行保证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于2014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因瓦楞纸箱印刷设备的生产周期一般为3-5个月以及受搬迁影响投入使用的设备尚在适应期,产能尚未有效释放,截至2014年12月31日,瓦楞纸箱印刷机械及其成套设备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为22.50万元。 *2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类,建设完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进行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3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信息化建设项目”属于营销渠道建设,建设完成后,可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4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区域营销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属于可使企业的管理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更高的管理和发展目标。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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