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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5-030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0日,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有关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持有雪迪龙公司股份18,33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6.67%。截止2015年3月9日,公司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根据控股股东的承诺及公司相关公告,敖小强先生所持有的限售股18,330万股于2015年3月9日起解除限售。 2015年4月17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494.5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合计转增股本32,993.472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488.032万股。敖小强先生所持股份在转增股本完成后,增加至40,32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6.67%,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为10,08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67%。 二、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截止2015年3月9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完毕,且没有追加其他承诺。敖小强先生所持的股份已于2015年3月9日解除限售。 截止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敖小强先生 2、减持目的: ① 为雪迪龙员工持股计划提供无息借款; ② 股东个人投资及其他资金需求; 3、拟减持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10月21日; 4、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024.40万股公司股份,即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5%。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方式减持 四、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2、按照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后,敖小强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低于37301.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1.67%,仍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敖小强先生在按照该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 4、敖小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5-030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证券(普通A股票、股票简称"西安民生"、"股票代码000564")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12月22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4月2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6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因本事项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故本公司"12民生债"(代码112158)不停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商业")及其关联方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关方。 2、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西安民生拟发行股份购买海航商业及其关联方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关方拥有的商贸类资产,涉及海航商业及其关联方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关方业务整合。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公司和相关各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对本次交易的资产范围、资产权属情况、交易结构和有关方案进行了大量调查、沟通和论证。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范围广,资产调查、梳理工作量大,交易方案涉及因素众多,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方案论证和最终确定工作仍在进行中。鉴于前述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申请股票于2015年4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四、承诺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债券代码:112029 债券简称:11软控债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1年公司债券(11软控债)停牌暨实行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发布《关于2011年公司债券(11软控债)临时停牌的公告》(2015-014),因可能存在实施风险警示,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软控债,债券代码:112029)于2015 年4月20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已收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由负面上调为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申请,11软控债于2015年4月21日停牌一天,2015年4月22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软控债。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软控债。 4、债券代码:112029。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年4月22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2011年发行的9.5亿元公司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鹏元资信于4月17日出具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31】号01),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由负面上调为稳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201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申请,11软控债于2015年4月21日停牌一天,2015年4月22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公司债券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1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事项,公司股票(简称:普洛药业,代码:000739)自2015年4月7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14日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止目前,公司已与意向特定投资者、相关中介机构就发行股份具体事宜进行了多次磋商和沟通并达成初步意向,特定投资者正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及各方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相关方案作进一步的完善,以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 鉴于该重大事项存在部分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普洛药业,代码:000739)自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不晚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前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督促各相关方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稳妥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5-17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傲盛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盛霞")及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控股")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股东提议,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立实业,股票代码:000622)于2015年4月14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4)。 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分别收到傲盛霞与华阳控股的告知函,因两家公司正在洽谈的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还在继续筹划中,尚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由上述股东提议,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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