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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南方基金关于微财富平台认购 南方大数据100指数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微财富平台(www.weicaifu.com)认购南方大数据100指数基金(代码001113)的认购费率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如下: 一、认购交易费率优惠方案 2015年4月22日16点前,对通过微财富平台(www.weicaifu.com)认购南方大数据100指数基金(代码001113)的认购费率优惠至0.3%(适用固定费用的除外);2015年4月22日16时起认购费率优惠至0.6%(原认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本基金原费率情况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8899(免长途话费) 微财富客服电话:400-921-8887 , 021-61916280(工作时间 8:00-20:00)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电子直销交易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07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权部分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函件,因建新集团涉及为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欣投资")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事宜,华融公司向深圳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将建新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案号:【2015】深中法立保字第49号),冻结股数: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6%,冻结起始日2015年2月17日,冻结终止日2017年2月16日,冻结原因:司法冻结。 建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661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9%;此次股份冻结后,建新集团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807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9%。 目前,建新集团正就此事与华融公司、冠欣投资及该借款其他担保方进项沟通,争取达成和解,妥善解除该笔股权冻结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20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5月20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淄博铸信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万股法人股,起拍价1600万元,竞买保证金32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5年5月19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60号 电话:0532-85018177 13608965566 李经理 网址:www.qdscauction.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2-80880858 0532-80880937 青岛世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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