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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5-02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召集,董事会秘书已于2015年4月14日采用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茂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渝北支行申请发放不超过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茂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申请发放不超过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借款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郭茂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3,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4.58%,拟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3,6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4日采用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凌娅女士召集和主持,与会监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上述议案,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15-02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号)核准,再升科技于2015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700万股A股,发行价格7.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4,3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05,500.00元,分别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1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0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775,299.61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账户剩余64,062,057.77元,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账户剩余35,371,258.5元。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以下审核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3,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并认为: 再升科技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齐鲁证券对再升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五)《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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