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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运营情况 2014年,世界经济呈现疲弱态势,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面临很多困难,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房地产行业景气下滑,投资增速放慢、库存居高不下、房价持续回落,市场分化日趋明显。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新挑战,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认清形势,积极调整经营策略,以降库存、增回笼、提效益为经营手段,以建制度、定规则、标准化为管理方法,群策群力,实现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全年经营目标,以狠抓销售、强化管控、加强绩效考核等工作为突破口,创新经营机制、加快开发进度、加快资金回笼,实现了主营业务持续平稳发展。201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4亿元,同比(去年46.05亿元)上涨37.11%;营业利润8.45亿元,同比(去年8.51亿元)下降0.71%;利润总额9.05亿元,同比(去年9.76亿元)下降7.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亿元,同比(去年6.36亿元)下降3.80%;折合每股收益0.71元。因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影响,公司交付项目利润率较去年有所下降。 (2)报告期内业务发展情况 2014年是房地产进入深度调整的一年,面对低迷的市场形势,公司迎难而上,积极调整营销策略、改变营销思路、创新营销手段,加强了对市场的研判,针对不同城市、不同项目,积极推行“一盘一策”方针,通过平衡量价关系加速销售去化,同时不断拓宽营销渠道、加强营销力度,做好销售中心、样板房及示范区等销售道具建造工作。 报告期内,以上海、南昌两个马年“第一拍”开局,公司通过招拍挂和收并购方式取得6个新项目,新增土地面积71.57万平方米,新增建设规模103.24万平方米。济州岛项目是公司在考察了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澳门、韩国等国家多个项目后,迈入海外市场的第一个并购开发项目;新疆博斯腾湖项目则是公司储备项目,后续将以国家提出的推进“一路一带”和都市休闲旅游地产政策为导向,尝试地产开发新领域。 在不断强化主业经营规模的同时,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成立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打造全方位彩票销售体系,积极探索公司转型升级的路子。 (3)报告期内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①报告期内项目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发和已开发项目共21个,开发建设总面积275.80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87%,其中在建面积145.58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62.76万平方米、竣工交付面积67.46万平方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指标。2014年度公司主要项目开发及销售情况如下:
■ 注:表中统计的2014年全年销售情况仅指上述21个开发项目的销售情况,公司已交付的现房销售情况并未包含其中。 ②报告期内主要项目投入及进度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项目进度均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项目开发进度情况。 (4)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①资产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②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③现金流量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5)公司2015年经营目标及策略 2015年是公司的改革创新之年、转型升级之年,公司必须在做优做强房产主业、保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的同时,切实以商业模式和业务格局的创新,发掘经济增长新动力,推进企业经营的转型升级,实现公司在新常态下的持续健康发展。2015年公司经营将重点围绕加快销售速度、优化项目布局、提升运营能力、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展开工作,全年计划总体开发建设面积248.30万平方米,其中:在建面积91.77万平方米、计划新开工面积39.97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116.57万平方米。为顺利实现2015年的经营目标,具体工作措施有: ①加快销售速度,降低库存,加快资金回笼。加强对市场的研判,对不同楼盘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策略和方案。确保4个新项目如期开工,9个项目如期开盘销售,9个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②突出效益优先,优化项目布局。要在人口多、集聚力强、房地产发展潜力大的城市选择开发项目,实现项目的快速周转与快速销售,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增强发展后劲。 ③大力提升运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加快开发速度,形成高速高效的运营体系,加快投资回报。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全过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控制,提升企业开发效益。 ④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在深耕现有房产主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丰富产业结构,实施多元化布局,加大对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和海外房地产的调研和投入,延伸地产产业链,拓展“全地产”之路。公司还要积极研究探索互联网+,在做好互联网与主业结合的同时寻求涉足互联网产业的切入点,努力形成新的产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 ⑤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在继续稳固与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的同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房地产开发基金、海外市场发债等新型融资方式,还可通过联合竞标、合作开发方式开放项目股权,实现股权融资。 ⑥提升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集团管控。一要健全制度体系,统一制度框架、完善制度内容,制定授权体系,建立清晰的管理流程和规范的操作办法,实现制度的全覆盖;二要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体系,形成统一、规范、高效、透明的管理平台;三要进一步提高股份公司本部的专业管控能力,加强对各城市公司的专业管理。 ⑦强化人力资源体系,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全面引入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建立科学的人才引进、评估和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业绩导向作用,在继续完善项目考核激励实施方案的同时,创新激励机制,适时推出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积极探索“项目合伙人制度”,促使管理团队利益与股东利益紧密挂钩,更好地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⑧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积极维护公司市值的稳步增长,创造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氛围和企业形象。 ⑨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银亿经过20年的发展,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理念和企业精神,但随着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和时代的进步,需要我们主动吸收一些先进、优秀的文化要素,加以提升和优化,最终融合形成与银亿企业规模和银亿特质相吻合的企业文化。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②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①因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2014年3月4日,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康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星可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银月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7月1日,由子公司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南昌银亿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8月1日,由子公司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宁波银胜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8月5日,由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9月4日,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吴辰楠、何自品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500万元,出资比例为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9月26日,由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深圳银亿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12月22日,由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新疆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②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2013年9月27日,子公司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亿彩百货有限公司(2014年6月2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余姚银亿四明广场新华联百货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2014年5月25日,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浙江华联商厦有限公司持有的余姚银亿四明广场新华联百货有限公司20%的股权。宁波银隆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26日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将2014年5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故自该日期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4月30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宁波富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宁波富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30日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将2014年6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故自该日期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8月12日,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宁波新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宁波新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恒瑞置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8月12日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将2014年7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故自该日期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10月10日,子公司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同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南京同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润昇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75%和25%的股权。南京银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0日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将2014年9月30日确定为购买日,故自该日期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9月4日,子公司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徐旭昶、朴成日、郑莲花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徐旭昶、朴成日、郑莲花持有的济州岛株式会社悦海堂23%、21.6%和5.4%的股权。银亿地产(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支付股权转让款,将2014年12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故自该日期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17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已发生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基础上,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97.50亿元(含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新增担保总额97.50亿元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在不超过总体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为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220,000万元。 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2,405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567.28万元,净利润15,539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216,50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甬江东岸项目开发。 2、为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 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477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20,697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上郡项目开发。 3、为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 宁波富田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7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 2,571 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都会国际项目开发。 4、为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 宁波荣耀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50,662万元,净利润-4,173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62,64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环球中心项目运营。 5、为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20,000万元。 沈阳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8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5,275万元,净利润-1,138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12,265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格兰郡项目开发。 6、为上海银亿同进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35,000万元。 上海银亿同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32,658元,净利润1,310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17,222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徐汇酩悦项目开发。 7、为上海诚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40,000万元。 上海诚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94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1,704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诚品大厦项目开发。 8、为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0万元。 南昌市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112,748万元,净利润19,114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66,731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上尚城项目开发。 9、为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 象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24,566万元,净利润2,874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31,84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丹府一品项目开发,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10、为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万元。 宁波银策房地产销售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业务为房地产销售代理。2014年营业收入936万元,净利润2,731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1,569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运营。 11、为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 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93,448万元,净利润20,807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69,377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运营。 12、为慈溪恒康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 慈溪恒康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94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35,799万元。该资金用于上府项目开发。 13、为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 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5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4年营业收入28,241万元,净利润-4,919万元,截至2014年底净资产为30,442万元。该资金用于公司运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新增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后续持续快速的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38,115.00 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99,458.98万元的147.7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695,115.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43,000.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尚须履行的程序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请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董事会意见 截止目前,公司各控股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均较为稳定,董事会认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对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促进意义,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述十三家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12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755,223.85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744,649.88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298,127,369.09元,减去已发放的2013年度现金分红股息103,080,624.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195,791,394.97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经营现状及发展策略,公司拟定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59,005,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人民币1.20元(含税)现金股息,合计103,080,624.00元,剩余92,710,770.9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5)详见2015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1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完整地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其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历任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资产及内控情况非常熟悉,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1年。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201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201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借用周转资金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熊续强、张明海、方宇、王德银回避本次表决); 详见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借用周转资金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拟增加土地储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经营性土地事宜。 同时,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便于实际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上述授权董事会审批土地储备额度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审批单笔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土地储备事宜。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详见201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公司债券,由于公司目前正在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中期票据事宜,因此,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主管机构的审核进度选择确定其中的一个融资方案发行,同时终止实施另一融资方案。 十四、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拟定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且本次公开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具体的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形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逾期不另计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实际发行条款之约定到期一次还本或分期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包括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公开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公开发行债券方案。 十五、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方案拟定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的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A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形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逾期不另计息。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按照实际发行条款之约定到期一次还本或分期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担保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包括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债券形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不进行公开转让。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满足交易流通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交易流通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通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非公开发行债券方案。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有关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债券期限、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规模、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等及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2、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作出任何及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为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发行及上市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 3、执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申请上市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谈判、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相关的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选择其中的一个方案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债券的工作; 5、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决定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 6、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 7、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任何及所有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第1-9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在本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宁波恒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宁波恒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完善股东回报规划及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2015年4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九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13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上午11:3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勇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15)详见2015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01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2015年4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公司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较好地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作价公允,遵循了市场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六、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八、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有效运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19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5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5年5月7日(星期四)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1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授权公司新增土地储备投资额度权限的议案》; 9、《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10、《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11.1发行规模 11.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11.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1.4债券期限 11.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11.6发行方式 11.7担保安排 11.8募集资金用途 11.9公开发行债券的上市 11.10本次公开发行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下转B86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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