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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507.56万元,同比增长30.43%;实现营业利润18,280.50万元,同比增长11.96%;实现利润总额22,665.62万元,同比增长 12.82%;实现净利润20,323.49万元,同比增长15.86%;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327.51万元,同比增长22.37%。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立足于研发创新和技术先导战略,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深化技术和产业储备,加快企业并购重组步伐,努力实现公司发展的新跨越,不断推进工业机器人与运动控制类产品的市场拓展,持续开拓电梯控制与驱动类产品业务,着力海外市场的布局,坚持贯彻“以技术领先确立市场优势,以技术拓展谋求市场延伸,以市场延伸进一步带动技术升级”的技术与市场相互递进的总体发展策略来开展企业的各项经营工作,经营业绩继续保持较快递增的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人业务获得迅猛增长,顺利完成了销售收入2000万元的年度目标,产品进入了广日股份、开能环保、康力电梯等众多知名企业;众为兴的总线型运动控制类产品成功地批量进入了格力、比亚迪等3C龙头企业;海外业务同比增长超过60%,市场布局更趋完善;工业机器人专用伺服系统项目被列入“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并获得政府核定的支持资金;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提出的经营计划目标全部完成,公司销售增长率超过30%;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提出的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均增速不低于20%的核心考核指标在2014年顺利实现。

  (1)公司前5大客户情况如下:

  ■

  (2)公司前5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

  (3)公司费用情况

  A、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4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了众为兴全部股份,从而增加其并表日以后的销售费用支出,以及公司海外业务、机器人业务市场投入力度继续加强。

  B、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8.0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了众为兴全部股份,从而增加其并表日以后的管理费用支出,以及公司研发投入继续增加,工业机器人、运控类产品、电梯物联网、新型电梯控制与驱动类产品的研发和新增长点培育均有较大的研发性费用支出。

  C、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净收入同比减少48.07%,主要系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实施了工程建设以及资产收购,从而减少了利息收入。

  (4)公司现金流情况如下:

  ■

  A、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应收票据增加以及机器人产品备件增加。

  B、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收购了众为兴全部股份及新时达线缆少数股权。

  C、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分红金额增加以及支付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的中介款项。

  (5)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

  (6)公司新年度经营计划概述:

  2015年是新时达成立的第20年,“认识新常态,升级软实力,实现新跨越”是本年度公司经营的主体方针,公司将继续立足于研发创新和技术先导战略,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深化技术和产业储备,努力实现公司发展的新跨越。2015年,公司提出的经营目标为:总体销售收入力争突破17亿元,机器人及其控驱系统产品销售力争突破1500台(套),电梯物联网系统装机力争突破10000套。

  但上述经营目标的提出仅为管理层对全年经营业务开展的合理设想,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盈利或经营状况的预测,最终能否实现或超额完成尚需得到市场的验证,此外还受宏观市场环境、人力资源配备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将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从长期股权投资中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并进行了追溯调整。

  会计报表项目 年初余额调整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4年12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将公司发行的附回购义务的限制性股票应分类为债务工具,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会计报表项目 年初余额调整数

  其他流动负债 33,628,840.00

  库存股 -33,628,840.00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在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将其他流动负债-政府补助分类为递延收益,并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会计报表项目 年初余额调整数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033,421.21

  其他综合收益 -1,033,421.21

  递延收益 7,23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7,230,000.00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新增合并单位4家,原因为:

  (1)根据公司2014年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4年3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2014年3月26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曾逸等8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拥有的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根据银信评估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039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评估值为60,400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交易最终价格确定为60,000万元,其中1638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4362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发行股份数量经调整后共计41,781,605股。本次交易事项已于2014年6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2014年第24次工作会议审核并获得无条件通过,并于2014年7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647号《关于核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曾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2014年7月29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持有众为兴 100%的股权。自2014年9月1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众为兴的子公司深圳市光泓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众利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亦随众为兴一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拟设立机器人业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2月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时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因此将其纳入2014年度报告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10: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9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六、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七、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八、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九、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14年度会计报表,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5,755,296.31元人民币,拟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393,180,3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66,840,666.81元,本次分配后,尚有未分配利润468,914,629.50元人民币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96,590,197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89,770,590股。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一、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已分别就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专项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三、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财务审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已就续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在充分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80万元。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五、关于2015年度董事长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在2014年度业绩考核完成的基础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确定了2015年度的董事长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将继续采取个人薪酬额度与年度经营预算目标、个人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双挂钩的浮动考核办法。

  (一)设定达标目标为:2015年完成营业收入(合并)17亿元

  (二)设定基本目标为:2015年完成营业收入(合并)与2014年度持平

  但上述经营目标的提出仅为管理层对全年经营业务开展的合理设想,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盈利或经营状况的预测,最终能否实现或超额完成尚需得到市场的验证,此外还受宏观市场环境、人力资源配备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考核浮动范围为:

  1、未达到基本目标,以下人员只领取基本薪酬。

  2、超过基本目标,但未达到达标目标的,则按实际经营状况和个人工作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浮动考核,但考核薪酬不超过达标薪酬与基本薪酬的差额。

  3、超过达标目标的,继续按实际经营状况和个人工作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浮动考核,考核薪酬可适当突破达标薪酬限额。

  ■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2015年度董事长津贴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能够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激励和促进作用。

  本项议案关联人纪德法、曾逸、蔡亮回避表决。

  6名赞成,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董事长津贴方案将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2014年度未发生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2014年度亦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情形。

  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等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公司201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七、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八、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十九、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十、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4:00 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方名称:上海北科良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良辰)

  2、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鉴于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新时达”)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本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3、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概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2、关联方经营状况

  ■

  3、关联方股权状况、实际控制人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北科良辰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股东周翊。

  2012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8400万元受让了北科良辰35%股权,北科良辰因此成为新时达的参股子公司,故构成了关联关系。

  4、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北科良辰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较为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鉴于北科良辰系专业从事变频器、伺服驱动系统、PLC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代理销售的企业,并能够向本公司提供指定品牌的变频器等产品,作为部件以应用于本公司部分工业控制成套产品(通常为客户指定性需求),故本公司存在与北科良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拟与北科良辰相互签订相关产品的采购合同,相关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预计2015年度本公司因向北科良辰采购产品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将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中继续披露相关交易的实际发生信息。若涉及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则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北科良辰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3、上一年度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14年度,公司累计向北科良辰采购变频器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合计354.79万元。公司201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就2014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审批手续,201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并未超出预计金额。

  4、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自201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向北科良辰采购变频器等工业控制驱动产品合计30.7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相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相关关联交易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核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1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合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内容以及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也未发现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4年度有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德法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变频器新工厂一楼报告厅。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人员:

  (1)截止201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含职工监事)、董事会秘书

  7、列席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原红旗、刘奕华、王众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长津贴的议案》。

  在本项议案表决时,股东纪德法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刘丽萍、纪翌须回避表决。

  6、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第1-5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第3、4、5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第6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15年5月18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邮编:200050。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86-21-52383305。

  3、会议联系人:周小姐。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7

  2、投票简称:时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时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52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特别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3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纪德法先生、独立董事原红旗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蔡亮先生、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李国范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冯骏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4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下午13:00在上海市嘉定区新勤路289号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9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二、关于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下转B1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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