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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2版)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光强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核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核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核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核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6、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9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全部为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1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 三、会议期限:半天。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七、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 年4 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4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 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8日和2015年5月11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2)。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十、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20 投票简称:京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十一、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传 真:0575-8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徐小明、张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对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对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担保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9、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18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独立董事陆伟根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王峥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钢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公司2015011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07,080,366.23 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40,533,735.0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53,373.51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140,320,621.05元,减去2013年度分红款25,266,284.00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218,081,329.7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86,450,919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分配,共计派发现金42,967,637.85元,其余可分配利润175,113,691.92 元转入2015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严格、认真。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的角度考虑,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1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含差旅费)。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012号公告。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能能先生回避表决。同意为全资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本次合计共应审批通过的为人民币3亿元,担保期限为2年。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对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吕钢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合计共应审批通过的为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年。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013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亿元(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1.5亿元,2014年度募集资金2.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两次募集资金净额总额的41.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预计期间可使公司节省约873万元的利息支出。公司承诺到期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014号公告。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2.3亿元(全部为2014年度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15号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章武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5016号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详见公司2015017号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18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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