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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9版) ■ 2、 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数 ■ 二、类金融公司长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的会计政策 1、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执行时间:2014年12月31日 2、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的原因: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新增了融资租赁业务,原会计政策中没有长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3、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根据以前年度按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融资租赁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后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 4、本次新增业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及新增会计政策已经公司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新增及变更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变更及新增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关于新增及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及变更会计政策。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和新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和新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33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4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度报告说明会,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周晖先生、独立董事周友梅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林先生、财务总监钱正青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5-028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融资事务,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含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厂方准时化等)活动中,协议项下的额度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 因此,公司申请自获得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直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由公司对其融资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 2)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由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对其融资事项提供相应的担保。 从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及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8000万元以上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授权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8000万元以下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在前述授权范围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融资及担保的对象均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表中主要数据为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及其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1、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厂方准时化等融资方式。 2、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担保方式。 3、融资及担保金额:公司有权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在自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直至 201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止,全年累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30亿元。在此范围内可以适当调剂融资及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此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可有力地保证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2、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担保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该等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担保行为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金额余额为165,640.00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目前无对其他第三方的对外担保。对外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0,637.20万元的205.41%;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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