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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5-034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4月21日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三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2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4月21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齐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197,656,513股,占股份总数的47.6139%。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195,158,81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7.01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97,69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017%。 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2,069,30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07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6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6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6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6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069,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656,5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委派李艳清律师、何泉华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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