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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51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事项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其目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79,220,030股,占公司总股本846,241,398股的44.81%)通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以及解除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解除质押情况: 1、2011年6月17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2,250.8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2014年5月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2014年9月的部分解除质押,前述质押股份为2,176.04万股(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4)。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2015年3月19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2,176.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2、2011年11月7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1,249.2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2014年5月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2014年9月的部分解除质押,前述质押股份为1,223.96万股(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4)。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2015年3月19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1,223.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3、2012年9月24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2014年5月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2014年9月的部分解除质押,前述质押股份为790万股(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4)。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201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股份中的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股权解除质押手续,桑德集团质押予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该笔股份余额为550万股。 4、2013年3月21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2,0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2014年5月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及2014年9月的部分解除质押,前述质押股份为2,052万股(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14)。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2015年3月19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2,0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5、2013年12月27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2,249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3-93)。根据公司2014年5月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述质押股份增至2,923.70万股。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2015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2,923.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6、2014年4月17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前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4-34)。根据公司2014年5月实施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前述质押股份增至910万股。 近日,公司接到桑德集团通知,前述股权质押双方于2015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前述9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权质押情况: 1、2015年3月12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3,6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为桑德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5年3月12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 2、2015年3月25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1,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桑德集团向该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质押起始日为2015年3月25日,质押期限为12个月。 3、2015年4月10日、4月16日,桑德集团将其所持1,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所持5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给北京金信华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用于桑德集团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转让事项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桑德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股权质押总股数为37,899.75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9%。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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