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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51 股票简称:创元科技 编号:ls2015-A11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柏 董事长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146,157,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6.5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45,978,3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7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4%。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逐项审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3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26,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3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26,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2014年度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详见附件一)。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2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 (四)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2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 (五)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05.08万元,201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55.04万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35.50万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19.54万元。 母公司201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2,175.23万元,加2014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119.54万元,2014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4,294.77万元。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80万元,分配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0,293.97万元,结转以后年度。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2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支付其2015年度报酬由董事会掌握在160万元以内,并由公司承担审计期间有关人员的差旅费。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2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2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三)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26,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与苏州创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苏州创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6,408,809股。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弃权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1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反对1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6%;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9%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为参股公司创元数码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6,035,1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626,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反对1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顾秦华先生代表本人、郑培敏先生、肖波先生、顾忠泽先生四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对201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国兴、高小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1日 附件一: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附件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附件三: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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