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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5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4月21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2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7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49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悦欣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7.71%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关于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在控股比例范围内为控股下属公司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荣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2亿元;待公司收购长沙荣苑母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公司将为长沙荣苑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关于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于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廊坊写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0.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5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及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融资及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内容如下: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荣凯”)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49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48个月。徐州荣凯的其他股东悦欣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7.71%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徐州荣凯与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在控股比例范围内为控股下属公司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荣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2亿元;待公司收购长沙荣苑母公司湖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荣盛”)全部股权后,公司将为长沙荣苑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60个月。长沙荣苑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实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荣盛实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廊坊写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写意园林”)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0.4亿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0个月。廊坊写意园林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徐州荣凯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城南大道西侧维天大厦518室; 法定代表人:赵亚新;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1日; 注册资本:128,85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徐州荣凯资产总额71,143万元,负债总额3,9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净资产67,17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21万元。 (二)被担保人长沙荣苑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望岳村048号020栋; 法定代表人:张大海;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长沙荣苑资产总额56,963.07万元,负债总额35,125.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66%,净资产21,837.55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62.46万元。 (三)被担任人荣盛实业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香河现代产业园和园路2号; 法定代表人:谷永军;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门窗、幕墙的安装。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荣盛实业资产总额245,070万元,负债总额138,243万元,资产负债率56.41%,净资产106,827万元,营业收入114,953万元,净利润26,910万元。 (四)被担保人廊坊写意园林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廊坊开发区北区四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王振乐;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廊坊写意园林资产总额102,002万元,负债总额63,8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2.56%,净资产38,192万元,营业收入54,892万元,净利润17,66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徐州荣凯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控股子公司徐州荣凯为满足徐州花语城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不超过4.5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并由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徐州荣凯的其他股东悦欣国际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47.71%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49亿元,如徐州荣凯违反借款合同,则因违反借款合同规定而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亦属于担保范围。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长沙荣苑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控股下属公司长沙荣苑为满足长沙花语书苑项目开发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融资不超过3亿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由公司在控股比例范围内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02亿元,保证担保范围为长沙荣苑在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为实现主债权和/或保证债权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公司将于2015年6月底前收购长沙荣苑母公司湖南荣盛其他股东所持湖南荣盛股权,待收购完成后,长沙荣苑母公司湖南荣盛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荣苑业将成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此后,公司将为长沙荣苑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期间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之日。 (三)荣盛实业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全资子公司荣盛实业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6亿元,期限不超过30个月,并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履行日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日期,即不超过30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本次担保履行期限进行变更,以双方变更后的担保合同履行期限为准,公司承诺对本次银行授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廊坊写意园林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全资下属公司廊坊写意园林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0.8亿元,期限不超过30个月,并由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0.4亿元,履行日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日期,即不超过30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本次担保履行期限进行变更,以双方变更后的担保合同履行期限为准,公司承诺对本次银行授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徐州荣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徐州荣凯的发展。随着徐州花语城项目的不断推进,徐州荣凯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借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长沙荣苑为公司的控股下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通过在控股比例范围内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长沙荣苑的发展。随着长沙花语书苑项目的不断推进,长沙荣苑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借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荣盛实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荣盛实业的发展。随着其相关业务的不断推进,荣盛实业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银行授信款。 公司董事会认为,廊坊写意园林为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更好的支持廊坊写意园林的发展。随着其相关业务的不断推进,廊坊写意园林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银行授信款。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199,66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52%,上述担保均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5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3月20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15年5月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提交的《关于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将《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四项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2015年4月15日,荣盛控股持有公司730,8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5%,且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公司董事会核查后认为,荣盛控股提出的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5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15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提交的《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四项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8日(周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8日。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5月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公司2015年度土地购置计划》; 9、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付磊、王力、程玉民所作的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5日—5月6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6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人:张星星 刘华 张龙兵。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证券代码36214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系统撤单处理。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即可成功激活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3: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一)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二)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确认多个股东账户为同一股东持有的原则为,注册资料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股东账户注册资料以股权登记日为准。 (三)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人:张星星 刘华 张龙兵。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审议《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4、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 反对 弃权 5、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 反对 弃权 6、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7、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赞成 反对 弃权 8、审议《公司2015年度土地购置计划》;赞成 反对 弃权 9、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回避 10、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1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12、审议《关于为徐州荣凯置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13、审议《关于为长沙荣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14、审议《关于为香河万利通实业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15、审议《关于为廊坊写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五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 2015年4月2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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