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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怀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素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201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4年1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1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201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其中要求披露的内容公开披露,详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和《关于公司最近五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及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2015-018、2015-019)。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陈怀荣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5-02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15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的开展,公司外汇收支敞口越来越大。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业务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笔外汇套期保值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全年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业务时间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安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授权公司总经理靳发斌先生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外汇掉期等套期保值操作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具体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会根据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同时,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延期交割。 4、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备查文件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深工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5-021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 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桂芹女士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是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必要手段。公司已制定了《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5-020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并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15年度开展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1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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