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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5-025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时达”)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数量为372,045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9%。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 2012年2月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于2012年3月19日和2012年4月1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12年4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4月20日。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工作并刊登《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0.5万股,授予对象105人,授予价格6.89元/股。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2年12月27日。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并刊登《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万股,授予对象28人,授予价格5.74元/股。 2、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授权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汤泓涛;杨书林、沈振华和罗鹰;李小勇;王朋;鲁蓉、胡荣华、龚莉、沈玉凤和宁得宝;余鑫;王淑贤、刘康、吕海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万股、10万股、40万股、1.5万股、22.5949万股、2.3784万股与5.0966万股分别于2012年11月5日、2013年1月9日、2013年4月23日、2013年5月16日、2013年12月2日、2014年2月19日与2014年12月5日完成了回购注销。 3、首次授予激励股份的第一次解锁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的议案》等,按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期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股份中的188.1万股于2013年6月24日完成了解锁,其中158.85万股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4、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2013年7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派,以当时总股本20,7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99676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88672股。据此,截至本次预留激励股份解锁前,公司全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为848.0745万股。其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7.4144万股。 5、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一次解锁的议案》等,按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期的条件已成就。限制性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中的382,238股于2014年4月30日完成了解锁,全部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6、首次授予激励股份的第二次解锁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议案》等,按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解锁期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激励股份中的3,088,512股于2014年6月5日完成了解锁,其中2,591,593股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概况 2015年4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议案》、《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 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股票解锁数量为372,04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故此次解锁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 三、董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条件说明 1、锁定期已满 根据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解锁时间如下表所示: ■ 因此,截止2015年4月9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期已届满。 2、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条件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就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条件进行了审查,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程序及禁售期条件均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经董事会审查,公司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的本次解锁对象均满足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股票解锁条件,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满足解锁条件,且预留激励股份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关于核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公司预留激励股份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应股份解锁手续。 七、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就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事宜出具了《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激励股份的第二次解锁期的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已经履行了相关解锁的程序,公司可对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二次解锁期解锁。 八、本次股权激励第二次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4月23日。 2、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第二次股票解锁数量为372,045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9%;本次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故此次解锁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 3、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7名。 4、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预留激励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5-02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函[2015]1033 号)。根据该函,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和《关于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等工作。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5-024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5年4月21日,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15-038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15-052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焦作万方一亿股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3月3日、3月26日分别公告了《关于受让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焦作万方股份的公告》、《关于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和《关于受让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焦作万方股份已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就本公司受让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持有的焦作万方100,000,000股股份事宜进行了公告。 2015年4月21日,本次协议转让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中国铝业将所持焦作万方100,000,000股协议转给公司。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持有焦作万方100,000,000股,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8.3136%。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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