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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云商 公告编号:2015-020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苏宁总部办公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近东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29,808,6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5186%。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729,556,8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515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3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3,275,85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9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6人,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1,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徐蓓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64,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8%;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83,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0股。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18,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6%;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4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37,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6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4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1%。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4、《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644,7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6%;反对票15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1%;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363,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73%;反对票15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396%;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6、《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4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4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3%;反对票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2%。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1,205,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693%;反对票8,421,3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258%;弃权票18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74,924,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7568%;反对票8,421,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1958%;弃权票1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75%。 1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752,6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5%;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71,6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5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1%。 12、《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729,687,4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67%;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票77,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83,406,4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84%;反对票4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15%;弃权票77,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1%。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增进律师、徐蓓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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