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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光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 应付账款增加34.11%,主要系本期转包成本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下降84.08%,主要系上年预收部分已在2015年确认相关收入。 利润表项: 管理费用增加58.27%,主要系上年并购、新设公司管理人员增加及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增加116.29%,主要系外币汇率变动所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41945.40%,主要系部分业务及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所得税费用增加183.90%,主要系业务增长及部分业务及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78%,主要系本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公司收到处置部分业务及资产款项较大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57%,主要系上年建设自用大楼投入较大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43.63%,主要系季度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53%,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较上期增大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34%,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发行公司债情况的说明: 2014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有效授权的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负债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4月2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土地及建筑物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本金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调整为本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性。 2014年11月17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通过。 2015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债券尚未发行。 关于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说明: 2011年2月18日,北京博宇冠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斌、北京慧宇和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马强、北京惠通恒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荣军和龚遥滨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各方同意在重大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从而共同控制公司,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前述《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公司股票于2012年1月6日上市交易,此协议已于2015年1月5日到期终止,到期后原4名实际控制人将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届时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公司任何股东均无法单独通过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经咨询律师意见,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2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01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7人,实际参会7人。董事马强、马殿富出席了现场会议。董事王斌、张荣军、陶伟、谢德仁、吴韬以通讯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石伟泽、王述清、任宝新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告详情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马殿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选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陶伟先生、董事王斌先生、张荣军先生、马强先生、马殿富先生组成,并由董事王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25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6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2015年4月21日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经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对《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其全文》无异议,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其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告详情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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