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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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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备注:2014年12月公司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等18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7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50万股)。截至2014年12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189名激励对象位股东缴纳的资金合计人民币50,039,730.00元,其中:增加股本6,753,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3,286,730.00元。该次增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66号”验资报告。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份于2015年1月5日股份到帐,上市日期为2015年1月6日。

  上表中股东持股比例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到帐前的总股本261,194,745股为基数计算。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备注:2014年12月公司以定向发行的方式授予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等18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75.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50万股)。截至2014年12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189名激励对象位股东缴纳的资金合计人民币50,039,730.00元,其中:增加股本6,753,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43,286,730.00元。该次增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666号”验资报告。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份于2015年1月5日股份到帐,上市日期为2015年1月6日。

  本方框图中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到帐前的总股本261,194,745股为基数计算。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在年初制定的“挖掘公司发展潜力,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的指导思想下,有序推进全年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各项经营指标均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642.12万元,同比增长22.27%,实现利润总额7,499.56万元,同比增长18.80%,实现净利润6,267.60万元,同比增长13.72%。

  报告期内,公司加密键盘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国内在金融、通讯等行业,海外在日本、韩国、俄罗斯等传统优势市场销售保持稳定,同时新开拓欧洲市场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自助服务终端业务发展良好,国内在金融行业、电力行业、彩票行业均有一定幅度增长,海外在北美、中东等市场应用于商业、医疗行业的自助服务终端销量增长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电话E-POS利用产品升级换代,加大市场推广和技术支持力度,恢复了农行体系的销售份额,但金融POS、智能POS、金融IC卡POS、互联网支付终端等新型支付产品仍未取得大量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和分期收款销售业务模式,公司LED照明节能改造业务持续增长,成为除金融电子支付设备业务外的重要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收购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定州市开展节能照明改造项目,给相关业务带来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融合了加密键盘、支付产品、自助服务终端等产品的技术平台框架,为未来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实现快速产品开发奠定了技术基础。在加密键盘产品上,公司针对国际PCI组织最新发布的4.x标准进行技术攻关,成为亚洲第一家获得PCI4.x认证的企业,公司具备了通过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和国密标准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体系继续推行小工厂模式,完成了多项生产自动化项目改造,生产效率得到一定幅度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核心、骨干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启动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

  单位:万元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增长22.27%,主要原因系:一是公司在国内金融、电力、彩票行业的自助服务终端销量稳定增长;本年度通过新产品更新换代,公司电话E-POS产品恢复了农行体系的销售份额,销售有所增长;二是公司在北美、中东等市场应用于商业、医疗行业的自助服务终端销量增长较快,导致公司海外营业收入较2013年同期大幅增长41%;三是公司LED及贸易业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本年度实现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完成了东莞厚街镇、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深圳市坪山新区等3个EMC工程项目,EMC项目期内共计结转销售收入1,420,6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完成河北省定州市节能照明改造项目部分工程,实现销售收入8,177.55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2013年同期增加28.13%,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2013年同期增加3.92%,主要原因系随着销售额增长,本年度公司销售人员工资和奖金增加,以及为扩大销售发生的广告费增加;

  (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较2013年同期增加13.1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度研发及管理人员工资增长;

  (5)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06.95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电子、LED及相关贸易业务回款情况较上年同期转好。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7项新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核算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另外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职工薪酬与设定提存计划,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调整主要影响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改变公司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分类,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证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4年7月8日公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证通国际。

  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承接业务的议案》,公司出资10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中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定州市中标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的出资额(股权)及定州中标的全部资产和业务。

  截至2014 年12 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公司共有5家,本公司、证通金信、佳明光电、定州中标、证通国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胜强):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4月2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历任独立董事李连和先生、钟廉先生,现任独立董事刘小清女士、马映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3,717,126.35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71,712.6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总额76,153,772.88元,减去年度已分配利润16,977,658.43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0,521,528.16元。

  公司本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6股。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14年实施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于公司2014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可能在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回购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可能因股份回购发生变化,公司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核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全文刊登在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管(含离任高管)2014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为251.65万元(含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曾胜强、许忠慈、方进因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年度报酬事项尚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方进回避表决,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201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含离任董事)2014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年度薪酬总额为180.96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人民币。另公司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2014年聘请该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

  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详见2015年4月2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麦昊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邢俊芳女士因个人原因于2014年9月1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呈,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自当日起正式生效,邢俊芳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忠慈先生暂时负责财务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和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经公司总经理曾胜强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麦昊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麦昊天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5年5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司财务总监麦昊天先生简历

  麦昊天,男,汉族,现年43岁,中国大陆国籍,财政学本科学历,1995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法律职业资格和美国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证书,历任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超霸电工电器(顺德)有限公司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麦昊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1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201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14年度从公司合计领取薪酬为72.44万元(含税),其中历任监事郭友文未在本公司领薪;原监事会主席周青伟因职务变动,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其年度薪酬数据未计入监事薪酬统计。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2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4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95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1,362,7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3,8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494,853,87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2013年10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659.3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4,179.53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2,095.39万元。2014年使用募集资金2,384.46万元,其中,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423.53万元,年产3万台自助产能扩建项目1,873.61万元,年产50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新标准的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87.31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000.00万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16,826.01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540.15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540.33元扣除银行手续费0.20万元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08年4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13年11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内容,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3年11月26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12,095.39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3 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7,119.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656.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9,589.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7,516.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募集资金5,510.00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3 年10 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1,795,296.54元。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30号《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2013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并经保荐人同意,对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795,296.54元进行置换,并按《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资金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3年12月13日起至2014年6月12日止,该款项已于2014年6月10日前归还。

  2014 年5 月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3 个月。该议案经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2014年6月13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止。该款项已于2014年9月10日前归还。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议案经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五次临时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将不超过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4年11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止。报告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和归还。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产50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新标准的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5,712.07万元,活期存款;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产6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684.00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1,569.20万元,活期存款118.74万元;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240.66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4,000.00万元,活期存款240.66万元;

  4、截止2014年12月31日,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202.29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1,083.55万元,活期存款118.74万元;

  5、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产3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527.13万元,活期存款。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年产50万台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年产6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实施进度,由原有的在公司产业园一期生产厂房内进行装修改造,变更为在公司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规划新建,同时建设进度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新建不需另行购置土地。该议案经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1、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及其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变更的年产50万台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年产6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的前期投入,项目变更后仍用于该募投项目。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原有建设方案为在现有产业园一期厂房内进行装修、改造,不另行进行规划建设。

  由于公司已将支付产品线作为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产品线,有必要重新规划支付产品的生产组织模式,进行生产线的合理化布局,以促进支付产品线的专业发展;同时公司产业园目前的工业用地尚余二期建设用地,因此公司变更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由原有的在公司产业园一期生产厂房内进行装修改造,变更为在公司产业园二期建设用地规划新建,同时建设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新建不需另行购置土地,实施项目主体不变仍为本公司。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基本情况对照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后的相关基本情况比较如下:

  ■

  4、变更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情况相符。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使用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4,179.53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2,095.39万元。

  注2: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12,095.39万元,不包含直接用于归还贷款的先前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97.06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2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2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1日-2015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5:00 至2015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5年5月18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公司201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201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201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14年度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 投票证券代码“362197”;投票简称“证通投票”。

  (3) 在投票当日,“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表:

  ■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D、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G、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H、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5:00 至2015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手续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激活。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

  ■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5月2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回避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2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年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陆续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并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要求,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其余7项新会计准则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及核算办法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对当期和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另外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职工薪酬与设定提存计划,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调整主要影响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仅改变公司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分类,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影响外,其余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执行日之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作出,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及金额进行了变更或者调整。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已经2015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15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点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胜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忠慈先生;财务总监麦昊天先生;独立董事马映冰先生;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李波先生;以及公司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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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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