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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蔡明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文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 利润表项目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蔡明通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通过。 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9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新厂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8日 至2015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后续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5年5月15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8:30-11:30、14:00-16:00 4、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火炬电子证券部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353689 传真:0595-22353679 联系人:陈世宗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在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秋婉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公司短期暂时闲置的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一、进行定期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进行定期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 进行定期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4、 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5、 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 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定期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各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并兼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所以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定期存款及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8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以及新设全资子公司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的资金投入需要,公司及所属公司拟增加申请人民币30,000万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被担保人: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4月16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公司及所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陆亿玖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陆亿玖仟万元(包含共用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以及新设全资子公司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的资金投入需要,公司及所属公司拟增加申请人民币30,000万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母公司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增加人民币10,000万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立亚新材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为降低立亚新材的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其就不超过20,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二楼 3、法定代表人:蔡劲军 4、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5、成立日期:2015年03月30日 6、经营范围:高性能陶瓷材料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检测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立亚新材目前尚未签订相关上述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立亚新材可预计的担保额度,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金额为23,327.29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33%,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授权是考虑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是根据经营需求而作出的。 2、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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