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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海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菊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菊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变动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41.0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35.26%,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81.41%,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飞天联合(北京)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联合”)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52.47%,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国铁路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路阳”)进项税留抵增加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报告期末比期初减少5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飞天联合的500万元投资款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4,447.3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飞天联合款项结转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0,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8、预收帐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40.50%,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68.76%,主要系公司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于本期发放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65.56%,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上期的税费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44.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上期末其他应付款项目本期支付所致。 1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81.02%,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归还了银行贷款所致。 (二)利润表指标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6.02%,主要系报告期内铁路行业转好,公司完工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65.1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74.7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致流转税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54.31%,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贷款比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52.35%,主要系报告期内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幅度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全路信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路信通”)、国铁路阳收到税费返还款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7.50%,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指标变动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0.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回款比上年同期增加96.47%;报告期内子公司全路信通、国铁路阳收到税费返还款所致。 2、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增加39.8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支付的流转税费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1.72%,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各种费用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256.5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致其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5.0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支付收购国铁路阳股权款4,540.85万元所致。 6、报告期内,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银行贷款1.5亿元,报告期内无此项业务。 7、报告期内,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到了发行的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款项所致。 8、报告期内,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归还银行贷款1.5亿元所致。 9、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577.9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1年10月28日,公司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合同金额8,099.6079万元。根据公司与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本公司在该项目中的执行金额为5,608.21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正在执行中,已确认收入4,304万元。 2、2013年4月17日,公司与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郑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自动售检票(AFC)系统项目》合同,合同金额5,5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正在执行中,已确认收入3,248万元。 3、以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北京金鸿泰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调度所为联合单位共同研发的“北斗铁路列车卫星定位与辅助预警系统应用示范”项目,中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招标的“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于2013年10月31日收到财政部划拨的财政补助资金4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4、2014年2月13日,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南瑞集团公司联合体中标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中标金额8,790.7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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