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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控股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谋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股票代码:000429、200429)已于2015年4月8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粤高速A、粤高速B,股票代码:000429、200429)称、代码)自2015年4月22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5月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5月8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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