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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货币市场基金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0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季度报告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01月01日起至2015年0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中邮货币A和中邮货币B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本基金收益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A ■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B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 注:本基金自2014年05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及离任日期均依据基金成立日期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基金经理注册或变更等通知的日期。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投资、交易等各方面受到公平对待,确保各基金获得公平交易的机会。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邮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中邮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交易部管理制度》、《交易部申购业务管理细则》等一系列与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信息系统控制等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得以实现;在确保各投资组合相对独立性的同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信息系统对公平交易行为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发现异常情况,要求投资经理做出合理解释,并根据发现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公平交易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最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从而确保整个业务环节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控制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去年经济增速一路下滑,货币政策也逐步放松,但实际上货币政策放松的效果仍不甚理想,2月份PMI一度超预期,但是3月份再次重新下滑。而另一方面,短期贷款增长较好,但是从固定资产到位资金来看,又不甚理想,存在明显的背离。从央行一季度调查问卷来看,银行贷款需求在一季度依然偏弱,尽管指数本身季节性回升,但同比仍是负增长,显示融资需求并无明显起色。从固定资产投资的主要来源地产投资来看,今年1-2月份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意愿和融资杠杆仍在放缓。另外,预算软约束主体在受到限制之后,今年融资投资动能将受到很大影响,对固定资产投资也产生较大的影响。整体来看,我们预计未来几个季度经济在去杠杆周期下仍有较大的下行压力。货币政策仍需要继续放松。 物价方面,短期CPI整体处于可控的局面,猪周期有所反弹,但是势头仍弱,预期不会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 海外方面, 尽管美联储删除了“耐心”的措施,但近期就业和经济数据就很糟糕,强势美元也明显掉头。在经济增长势头放缓的情况下,美联储FOMC成员对加息的预期也相应下调。短期对于非美资产有一定的支持。 (2)债券市场分析 一季度以来,尽管央行再度启动降息,但是债券收益率却在供给压力下经历了快速下行之后的大幅反弹。整体看,短端变化不大,但是中长端曲线陡峭化上行。按中债估值来看,1年金融债从3.95%最低下行至3.60%,之后反弹回3.97,上行1bp;而3、5、7、10年金融债,则较年初大幅反弹17bp-30bp,其中7年期金融债上行最多,达到31bp,和10年金融债倒挂13bp。 (3)基金操作回顾 本报告期内,在债券投资方面,一级市场谨慎精选个券,并把握二级市场的短期交易性机会。在资金业务方面,由于同业存款的政策及格局发生变化,在报告期内增加了同业存款占比,现券积极参与一级新券,并适当增加久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基金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711%,B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3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087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宏观经济, 从实体中观层面数据来看,我们认为基本面的反弹还难以断定,加上地产依旧去库存、中央压制地方融资和中央在“新常态”着重转型等因素,国内需求可能依旧萎靡,后续放松依旧有空间。 资金面方面, 资金紧张可能更多是资金外流及股市强势带来的分流效应(特别是打新基金的火热和各类伞形配资)带来的阶段性紧张,而近期央行接连下调逆回购利率,希望从价格方面压低短端利率的目的很明显,我们认为若此方式达不到央行的目的,央行可能会定向注入资金来缓解短端的资金利率,从而使得资金面整体宽松,仅需特别关注ipo等事件冲击带来的阶段性紧张。 利率债方面,短端资金面的好转会推动收益率曲线短端下行,但年初信贷会加速投放,资金宽松,房地产销售明显改善的情况下权益市场机会更明确,除非出台更多宽松政策,长端利率下行空间仍不大;不过整体来看,对债券的利空不多,市场担忧的核心在于“新无风险利率“的上行及一级市场置换债和利率债供给的涌入,若市场对此担忧演绎至极致,长端现券出现大幅调整,可以择机逐步介入,亦可以待公开市场操作给出明确信号后右侧介入。 信用债方面,随着利率债的快速调整,信用品种亦受损较大。但是,考虑到转型期,信用需求较弱而供给宽松,加上“新无风险利率的上升”,目前市场对于高收益资产的需求旺盛,若信用利差和评级利差因利率冲击拉大,建议可择机选择高票息的城投债、产业债,评级可适当下沉到AA品种。 可转债方面,相当多的转债陆续进入赎回期,存量萎缩,存量券可选余地较小,建议积极关注年报后一级市场新券和部分接近赎回品种的负溢价套利机会。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无预警的说明。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债券回购融资交易。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均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都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5只债券。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者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8.2 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净值的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8.3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4其他资产构成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 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邮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三)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四) 《中邮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五) 《法律意见书》; (六)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七)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营业时间查阅,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8511618 400-880-1618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postfund.com.cn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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