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7版) 七、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文件以及相关程序的履行情况,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拟用于“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线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新能源汽车碳纤维车身部件生产示范项目”。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完善公司产业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上银瑞金慧富15号的出资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构成关联交易。经审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公司与关联方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的方案、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银瑞金慧富15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认购方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是基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和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的有力保障。 3、上银瑞金慧富15号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其价格客观、公允,不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与上述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表决权。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及涉及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我们同意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银瑞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34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759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0元。截至2010年12月2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5,6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94,310,000.00元,已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账号为734171018260002154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724,215.00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585,785.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2号验资报告。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9,861,120.44元,其中:“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支出371,635,288.97元;“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支出157,225,831.47元;将超募资金141,000,000.00元用于归还贷款;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扣除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后,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669,861,120.44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699,861,120.44元比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超出16,275,335.44元,该超出部分资金来源系募集资金历年来产生的孳息17,275,160.46元扣除手续费支出12,947.71元后计17,262,212.75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986,877.31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986,877.31元,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一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2、2015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30,986,477.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截至2015年4月22日,公司实际划转金额为30,989,371.54元。公司募集资金划转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3、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69,861,120.44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1、“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4 年内完成增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投入,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 2012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全自动液压压砖机生产及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二区建设,今后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择机扩大主营业务产品的产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自有资金604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并将截至2012年5月31日尚未投入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其中包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5,000 万元,利息收益 866.02万元和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已置换的原募投项目二区土地使用权的预付款604万元)以及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不含结余超募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的65.25%。 2013年5 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0年12月25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2,581,134.72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102,581,134.72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2,581,134.7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2109号《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周慧敏女士、刘秋芬女士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5月14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年5月13日,公司归还了上述资金。 根据公司2013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5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3年5月24日至2014年5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提前归还了 1,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5月公司归还了剩余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4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4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止)。2015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尚不存在节余募投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1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14,1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此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归还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左海支行5,500万元贷款、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7日归还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洪山支行1,800万元贷款;于2011年1月28日归还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2,000万元贷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2,000万元贷款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白马支行1,000万元贷款。 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结余的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益68.15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实施“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部分募集资金已支出但公司尚未提货,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4 年 12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无此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1、公司的生产安排主要是围绕订单展开的,受宏观经济环境不利及客户资金紧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订单数量及金额出现下滑,且又有部分客户要求推迟交货,致使该项目的产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导致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2、“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复合材料建筑模板的市场推广未达预期,致使该项目已有的产能未能充分发挥,导致该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2年 6月14日和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议案》,并于 2012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结余超募资金的公告》(编号:2012-026,以下简称“公告”)及相关资料,根据公告显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将全部用于“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建造厂房仓库、办公楼等以及购置除公司生产的HE 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外的其他设备。 2012年9月3日,公司与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公司向子公司销售一条HE600-20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1,550万元,其中: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金额为64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上述设备,子公司付清合同一价款。 2012年11月5日,公司与子公司签订“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生产设备“海源LFT-D复合材料全自动生产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公司向子公司销售十条HE600-2500型LFT-D全自动生产线,合同金额为公司产品实际入库含税金额。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子公司支付的合同二项下设备预付款5,950万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交付2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涉及金额1,180万元。 2013年3月,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自查中发现公告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表述有误,与相关资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并客观导致了公告内容与募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存在差异。发现此情况后,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层高度重视,责成董事会秘书立即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听取监管部门的意见,配合监管部门的问询和核查,并积极认真地进行妥善处理。福建证监局接获公司报告后于2013年4月3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2013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3】2号,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25万元向公司购买3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5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公司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正。 2013年4月12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1,825 万元归还子公司向公司购买HE系列复合材料液压压机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13日和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投入“海源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2,624.97万元和结余超募资金4,326.73万元的用途,变更为“全部用于购买土地使用权,购建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和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无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七、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八、附件: 1、海源机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海源机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编制人: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 1、上述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上述对照表中产能利用率是以实际产能计算; 3、上述对照表中承诺达产效益为净利润口径。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编制人: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35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5)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5-029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4 -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529;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①,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股东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苏霞 联系电话:0591-83855071 传真:0591-8385503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2号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50101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在每个议案表决栏“赞成”、“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本人(本单位)对于上述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36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自2015年3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4日、3月30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2015-022、023、024、026、028)。 201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