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发改委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80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的规定,决定降低广东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根据粤发改价格[2015]180号文规定,公司下属的广州恒运热电(C)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100%股比)及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99%股比)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基础上下降0.0285元/千瓦时(含税,下同),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按照公司从电价调整日至2015年底的期间上网电量预计数初步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营业收入约8,300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180号)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 2015-04-23 | |
|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5-04-23 | |
|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延期复牌的公告 | 2015-04-23 | |
|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电厂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 2015-04-23 | |
| 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 2015-04-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