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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5-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接到股东仙桃市经济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以下简称:“国资营运中心”)函告,国资营运中心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股份2,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资营运中心本次减持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2、国资营运中心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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