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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5-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3月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3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2、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账户。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2,928,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3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8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23,184,585.53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为222,928,707股。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15号嘉禾国信大厦6层 咨询联系人:张执交、桂瑾 咨询电话:010-87926860 传真电话:010-8792686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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