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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015-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时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4月27日-2015年4月2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4月28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8、《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9、《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联 系 人:朱文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8;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鑫龙电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可自行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来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承认受托人对此类提案所行使的表决权的有效性。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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