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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5-020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深机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机转债" (转债代码:125089)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深机转债"赎回日:2015年5月29日。 3、"深机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5年6月5日。 4、"深机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5年5月29日。 5、根据安排,截至2015年5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深机转债"将被赎回,特提醒"深机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深机转债"于2011年7月15日发行,2011年8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12年1月16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4月21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54元/股)的130%(7.202元/股),已触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深机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深机转债"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深机转债"。详见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赎回条款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的约定如下: 在本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103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1.3%,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对象 :2015年5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深机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五个交易日(即2015年4月28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披露赎回实施公告3次,通告"深机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5年5月29日为"深机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5年5月2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深机转债"。自2015年5月29日起"深机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深机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5年6月3日为"深机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15年6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深机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深机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深机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509室 联 系 人:林俊、郝宇明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本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深机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深机转债"自赎回日(2015年5月29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深机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各证券公司会提供各自的服务平台(如网上交易、自助委托或人工受理等),将投资者的转股申报发给交易所处理。 投资者在委托转股时应输入:(1)证券代码:拟转股的可转债代码;(2)委托数量:拟转为股票的可转债数量,以"张"为单位。当日买入可转债可以当日转股,所转股份于转股确认成功的下一交易日到投资者账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15-2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10.10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4,554.4554万股 2014年9月29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限为20.26元/股,发行数量上限为22,211.2537万股(含22,211.2537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获得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9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四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2014年10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4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该方案为:以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94,071,702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294,071,702股。2014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实施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10.13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4,422.5074万股(含44,422.5074万股),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国金证券关于实施2014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临2014-58)。 2015年4月9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〇一四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4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36,859,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5,105,779.30元(含税)。 根据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规定,现将发行价格下限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下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下限由10.13元/股调整为10.1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10.13元/股-0.03元/股=10.10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4,422.5074万股(含44,422.5074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4,554.4554万股(含44,554.4554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450,000万元/10.10元/股=44,554.4554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在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报告及2015年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2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5-02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189 证券简称:神农大丰 公告编号:2015-019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2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比亚迪,证券代码:002594)自20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1亚迪01,债券代码:112093 ;债券简称:11亚迪02,债券代码:112190)不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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