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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安基金关于华安沪深300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场内简称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27日起变更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子份额的场内简称(交易代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基金变更场内简称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不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40088-5009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信箱:service@huaa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5年第2期已于2015年4月3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5年第2期的运作期为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6月26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4月17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5年4月17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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