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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1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5-10),定于2015年5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15-08)。由于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目前,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841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1%。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具有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号:2015-12)。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5-1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2015年4月23日公司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5日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至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星期五) 4、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的结果为准。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须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大股东提交的《关于公司开展2015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第5项、第6项、第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5月14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17;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一)如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3:00 至2015年5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陈宗潮 林伟 2、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166 3、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4、网络投票时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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