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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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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12月15日证监许可[2008]1393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以一元初始面值募集基金份额,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9年3月11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文批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安联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情况

  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公司旗下共管理24只基金: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商品ETF”)、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货币”)、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放债券”)、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国联安中证股债动态策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股债动态”)、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通盈混合”)和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副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亚太区行政总裁及公司全球执行委员会成员、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3)叶锦华先生(IP Kam Wah),董事,学士学位,澳洲注册会计师。历任瑞士银行香港分行会计经理、财务总监;瑞士银行集团财务董事、亚太区财务变更计划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财务总监及常务董事;瑞银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监事;瑞银环球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法定核数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香港、日本、新加坡、台湾)董事、研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地区)董事。

  (4)汪卫杰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会计师职称。1994年起进入金融行业,历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稽核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长沙营业部总经理、财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专职主任委员、子公司管理小组主任。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5)程静萍女士,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上海市财政局副科长、副处长、处长、局长助理,上海市财政局、税务局副局长,上海市计划委员会、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上海市物价局局长、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上海银行独立董事、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会长。

  (6)王鸿嫔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士。历任台湾摩根资产管理旗下的怡富证券投资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怡富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中国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从事教育工作和公益活动。

  (7)胡斌先生,独立董事,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IUC)工商管理硕士(MBA)、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工程博士。历任纽约银行梅隆资产管理公司担任Standish Mellon量化分析师、公司副总裁,Coefficient Global公司创始人之一兼基金经理。2007年11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担任筹建组副组长。2010年7月起,于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现任上海系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1)元湉伟女士,监事会主席,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分行出纳、会计、信息技术等工作,1992年担任工商银行信托公司证券部副主任;1994年加入君安证券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期间兼任君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999年担任国泰君安证券大连西安路营业部副总经理;2004年起任大连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辽宁营销总部总经理;2009年起担任辽宁分公司总经理;2012年起任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庄小慧女士,监事,法律硕士。历任Bell, Temple见习律师、McCague, Peacock, Borlack, McInnis & Lloyd大律师及事务律师助理、金杜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助理、瑞士再保险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3)朱慧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

  (4)刘涓女士,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副总监。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庹启斌先生,董事长,代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万航渡路营业部经理、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研究发展中心主任、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委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周浩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航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2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3)李柯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上海联合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营运负责人兼内部审计师、公司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魏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及国内投资部总经理职务。2009年6月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的职务。2009年9月起,担任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8月,兼任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满黎先生,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上海分公司高级投资顾问、西安分公司总经理、华东业务总部总经理、北京总部高级董事总经理;2012年9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总监。自2012年11月起,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1)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广瑜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曾任晨星资讯有限公司分析师,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国际管理培训生,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2013年6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6月起担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信心增长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7月起兼任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冯俊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交易主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助理、宏观和债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及基金经理。2008年10月起加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债券组合管理部总监,2009年3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冯俊先生于2015年3月18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该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并公告),2010年6月起至2013年7月兼任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兼任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起兼任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

  庹启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魏东(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投委会执行主席

  韦明亮(投资组合管理部总监)

  冯俊(固定收益部负责人)

  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联系人:茅斐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2、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662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代销机构

  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0755-83077278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6206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6、代销机构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428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010)68858101

  联系人:文彦娜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代销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11947

  联系人:朱海亚

  客户服务电话:96528或962528(上海)

  网址:www.nbcb.com.cn

  9、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161

  联系人:芮敏琪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www.gtja.com

  10、代销机构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038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庞晓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lhzq.com

  12、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755)82558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3、代销机构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29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02

  联系人:孟婉娉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77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代销机构

  名称: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9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6、代销机构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1-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3108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17、代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18、代销机构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08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9、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515

  联系人:黄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0、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cn

  21、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5130579

  联系人:张于爱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2、代销机构

  名称: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 18 号光大银行大厦 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黄冰

  电话:(0755)83710885

  联系人:曾敬宁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5-505

  网址:www.ytzq.net

  2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刘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或95532

  网址:www.cjis.cn

  24、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联系人:王伟力

  客户服务电话: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5、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6、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8993 6689

  联系人:方爽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bank.ecitic.com

  27、代销机构

  名称: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62171984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8、代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3066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9、代销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电话:(0471)4961259

  联系人:常向东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30、代销机构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8211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1、代销机构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法定代表人: 陈林

  电话:021-68778081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2、代销机构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88656100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047

  联系人:田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4、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079

  联系人:吴少彬

  客户服务电话:95565或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5、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马明哲

  电话:(0755)22197874

  联系人:蔡宇洲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6、代销机构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7. 代销机构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8644

  联系人:霍晓飞

  客户服务电话: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8.代销机构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办公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326

  网址: www.gfhfzq.com.cn

  39.代销机构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0、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4587

  联系人:张建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1、代销机构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联系人:金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2、代销机构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9426

  联系人:梁健伟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43、代销机构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中国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44、代销机构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45、代销机构

  名称:中航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

  法定代表人:许雄斌

  电话:(0791)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46、代销机构

  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电话:(0431)8509651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7、代销机构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电话:(027)65799999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www.95579.com

  48、代销机构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118

  联系人:林长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9999

  网址:www.hrsec.com.cn

  49、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50、代销机构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联系人:翟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 www.tfzq.com

  51、代销机构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696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2、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5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3636235

  联系人:张谞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4、名称: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

  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人:赵森

  电话:010-59539864

  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55. 代销机构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56、代销机构

  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12层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联系人:周嬿旻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57、代销机构

  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联系人:方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8、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联系人:王玉山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9、代销机构

  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联系人:练兰兰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0、代销机构

  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宋丽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1、代销机构

  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62、代销机构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18楼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 021-68419822

  联系人:周轶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63、代销机构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王斐

  电话:010-59393923

  联系人:廉亮

  客户服务电话:400-081-6655

  网址:www.wy-fund.com

  64、代销机构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5

  联系人:单丙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庹启斌

  电话:(021)38992888

  传真:(021)50151880

  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安冬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 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六、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

  七、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八、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九、 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股票市场各自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首先采用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制定各自策略。

  1、大类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财政政策走向以及普通债券市场、可转债市场、股票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设定并不断优化普通债券、可转债以及权益类资产在基金组合中的配置比例,力求在较低风险下获得较高组合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未来市场利率可能的变动方向,并以此为基础设定并调整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市场利率变化周期以及不同期限券种供求状况等的分析,判断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相应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策略进行组合期限的配置,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策略

  本基金基于对金融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与同期限国债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信用策略

  根据对债券发行人及债券资信状况的分析,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确定企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在组合中配置具有信用利差优势的券种。

  3、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本基金首先将根据对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的比较分析,选择股性强、债性弱或特征相反的可转债列入当期转债核心库,然后对具体个券的股性、债性做进一步分析比较,优选最合适的券种进入组合,以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与本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深入研究,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4、股票等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的股票研究体系,评估新股、分离式可转债所含权证的投资价值、预测其上市后的合理定价,同时结合市场资金利率水平和可能的中签率,预测新股及分离式可转债的申购预期收益率,进而决定是否参与申购。申购获得的新股以及分离债上市分离后产生的权证,则根据对二者未来投资价值的判断,在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90个交易日内决定合适的时机卖出。

  (二)投资决策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宏观经济发展环境、证券市场走势。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战略和原则;审定基金资产配置和调整计划;决定基金禁止的投资事项等。

  基金经理-负责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债/个股配置、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3、 投资决策程序

  (1)由基金经理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状况进行考察,进行经济与政策研究;

  (2)金融工程小组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分析报告。市场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3)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资产配置政策的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依据上述报告对资产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策;

  (4)结合投资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的建议,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进行投资组合方案设计;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参考上述报告,制定资产配置、类属配置和个债配置和调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5)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敏感性分析;

  (6)对投资方案进行合规性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满足基金合同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7)基金经理进行投资组合的实施,设定或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单个券种投资比例,交易指令传达到交易部;交易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通过交易系统执行投资组合的买卖。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到基金经理;

  (8)投资组合评价。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和调整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对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并对风险隐患提出预警;对投资组合的执行过程进行实时风险监控等。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十、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由中信证券和标准普尔联合研制推出,覆盖国内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债券市场的剩余期限一年以上、面值余额一亿元以上、信用评级投资级以上的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可转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和本基金投资范围也较为匹配,因此,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是本基金的一个较好的业绩基准选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债券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转换费

  本基金转换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等内容详见“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内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结算机构代收,登记结算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或收费方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0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 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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