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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下午3:00至2015年4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局主席林腾蛟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6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504,926,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34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94,301,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1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0,625,7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明列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504,926,8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104,2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504,919,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985%;反对0股;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1,096,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9.9316%;反对0股;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
3、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4、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5、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078,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515%;反对2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456%;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5,7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3033%;反对23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0749%;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6、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法定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竞买土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0、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国中星城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3)债券期限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4)债券利率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5)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6)担保条款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7)上市交易或转让场所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8)承销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9)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015%;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0.0684%;弃权10,618,1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218%。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3)债券期限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5)发行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6)发行对象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9)承销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0)本次债券的转让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1)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494,301,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7.8956%;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2.10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78,5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4.3097%;反对0股;弃权10,625,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95.6903%。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伟、陈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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