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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971,股票简称:蓝鼎控股)于2015年4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规定的幅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核实:
公司目前存在进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公告。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暂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德泽世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德泽世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前述《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披露。该交易尚需履行如下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待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
4、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部门对于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准(如必要)。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重组方案的最终成功实施存在审批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进一步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已于201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四)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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