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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国内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医疗体制改革,医药招投标和药品采购政策改革持续深入,市场形势瞬息万变,给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巨大压力。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整合医疗器械和药品业务,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并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投产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8830.5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7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58.3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13%。

  2014年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 优化管理体制,加强内控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调整、优化管理体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建立有效、顺畅的管理流程,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落实内控管理措施,对各岗位提出实施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全方位提升各部门、各岗位的管理水平。

  2、 严格质量管理,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

  公司在完成生产任务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加强质量管理,在2014年重点抓生产现场监督与控制,加强QA管理人员的监督责任,发现问题及时与生产管理人员沟通解决,落实质量考核和否决权,对于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并且严格把好成品质量检验放行关,高标准、严要求把好质量关。

  3、 完善营销管理制度,抓市场招投标管理,加快市场拓展

  2014年,医疗改革和药品招标采购改革持续深入,众多省份计划或开始实施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采购,公司成立专门招投标领导小组,分析各省招标采购细则和政策导向,结合销售、市场、财务等专门人员从政策解读、策略分析到确定报价等环节专门进行讨论决策,较好地完成投标任务,但由于目前有些地区招标竞价过度追求低价中标,因此在一些市场也选择性地放弃。

  4、 内部整合业务,合并医疗器械业务,上市工作圆满完成

  2014年,为防止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决定对双鸽集团下属的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实施业务合并,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将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开展的医疗器械业务评估作价后,由济民制药全资子公司上海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收购,通过此次业务合并,上海双鸽实业开展的医疗器械业务由上海聚民继续开展,上市公司新增注射器、安全自毁式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的业务,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竞争力,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

  2014年12月25日,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审核,并于2015年1月30日取得证监会下发的准予发行的批文。2015年2月17日浙江济民制药有限公司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5、 注重环保,积极调整策略,上市募投项目有序开展

  根据公司上市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公司2014年各项募投项目有序开展。截至2014年年底,新建锅炉房已建设完成,一台20吨燃气锅炉已投入运行;新建仓库已建成,立体式货架待采购安装,包材车间已搬迁完成,部分新增包材设备需采购安装。截至2015年2月5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847.18万元。

  根据募集资金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现公司管理层已经董事会通过,对个别募投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新增年产14000万软袋项目中新建8条生产线调整为对现有13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技改同样实现新增14000万的产能;聚瑞公司年产4000吨改性粒子项目由新建生产车间用以项目实施调整为租用济民制药现有厂房来实施该项目。通过本次项目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更加切合公司实际情况,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节约资金投入,提高现有厂房的利用效率,回报周期更短,符合股东利益。

  6、 注重研发,新产品研发工作有序进行

  2014年公司继续对药品及药包材方面投入研发,全年申请注册项目43个,其中药包材注册申请共9个,已批准3个;药品相关注册申请共7个,已批准1个;变更原料注册申请27个品种,已批准22个。药包材方面,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腹膜透析专用接口、双管双阀船型接口已上专家会讨论,目前正在审批中,预计2015年能取得注册批件;药品方面公司腹膜透析液增加规格已完成试验检验和数据资料整理工作,并通过浙江省药监部门审评,已于2014年10月报送国家药监部门审批。

  目前公司还在进行血液透析产品系列耗材的研发工作,血液透析浓缩物(医疗器械)也在试制阶段。此外2014年还与台州黄岩中医院共建血液透析中心为尿毒症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公司采取销售透析耗材、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回收前期投入的设备采购资金。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国家财务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14年公司按照财务部新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了追溯调整:201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递延收益2,298,000.00元,其他非流动负债:-2,298,000.00元。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济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市聚瑞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和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业务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元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施行2014年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的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7个准则的修订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改的决定,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执行该决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修订通知,自 201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根据以上准则修订的通知,相应变更了公司会计政策并执行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更改,并相应对本年度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涉及的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均按财政部要求的时间执行,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结论性意见

  1.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期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金额等产生重大影响。

  2.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18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2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言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4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项议案中的2015年度公司取薪非职工监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对该等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十、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 年4月12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慧慧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李丽莎女士因工作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田云飞先生代为投票表决;董事王硕先生因生病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李仙玉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以7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数 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报酬为70万元。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4年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15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就关联交易事先向独立董事发出书面材料,并取得3位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前确认。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仙玉、李慧慧、李丽莎、田云飞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九、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中的2015年度公司取薪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考虑并推荐,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潘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十六、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季度报告》。

  十七、以9票通过,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此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1、3-7、9、11、14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2015年度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上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根据监管部门规定选择投票方式,适时向股东发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并负责筹备上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潘敏女士个人简历

  潘敏,女,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08年5月—2010年4月任双鸽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2010年5月任职董事办工作至今。2011年6月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于2015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61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潘敏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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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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