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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014年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14年,世界经济运行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日益增长,国内持续下行的经济压力;移动互联网等新兴行业井喷式的发展;政策春风吹拂下的社会资本办医生机勃勃,医疗并购、医院托管、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一年,公司的两大主业经受了行业变革的洗礼,公司紧盯当今行业发展趋势,瞄准未来发展方向,深谋远虑,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断耕耘。年度内,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已于8月正式开工。西安高新医院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精细管理,规范运行,医疗水平与质量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逐渐进入了平稳、健康、持续的发展通道。另外,公司将所持西安银行全部股权转让出售,收回投资资金的同时获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为集中力量发展医疗服务业务提供了资金支持。为扩大行业版图、延伸医疗服务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成功投资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入细胞与再生医学领域,打通了服务人类健康事业的医疗产业链条。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的医疗服务业务已经成为了拉动未来业务发展、提高经营业绩的主要引擎,为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与今后的发展战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已正式变更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83亿元,比上年增长8.91%;实现利润总额43,784.87万元,比上年增长172.9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5,028.26万元,比上年增长188.21%,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 2、医疗服务业务经营情况 充分利用公司医疗服务平台,加快医疗服务业务发展,打通服务人类健康事业的相关产业链条,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是公司长期的发展理念。一年来,公司的医疗服务业务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西安高新医院经营情况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以卫生部颁布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为依据,西安高新医院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精细管理,规范运行,夯实基础,鼓励创新,使医院在人才引进与培养、学科建设与科研教学、医疗水平与质量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实现了医院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总目标。 2014年度,西安高新医院实现收入52,354.23万元,利润总额11,505.34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531.99万元。 (2)西安国际医学中心项目情况 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按照集团公司董事会既定战略,加强项目筹备管理,组织建立各职能部门,制定管理制度,配合集团公司实施定向增发工作,组织建设方案,优化设计方案,组织各项招标管理,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管理行为,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奠定了基础。2014年8月,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开工建设。 3、百货零售业务经营和发展情况 2014年,是开元商业公司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后的开局之年,面对消费疲软和电商冲击,开元商业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正确决策下,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品牌结构,创新营销理念,提升服务品质,强化科学管理,取得了良好的商品销售业绩,顺利实现了商城业改后时尚百货经营模式的温和开局。 (1)开元商业钟楼店经营情况 钟楼店在全面完成商品结构系统性提升和变革后,时尚精品百货经营格局初见成效。2014年,在业改完成之后,钟楼店不断加强营销企划、媒体推广的力度,借助微信营销平台线上线下互动宣传,有效推进营销工作迈上新台阶。其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模式,全面贯彻精细化管理、特色化经营、人性化服务的营销战略,对内开展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品质的双提升活动,对服务系统的量化考核,不断进行自检优化;对外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收集顾客评价和需求,有效进行商品及功能群的准确定位。另外,钟楼店在自身完成升级转型的同时,也积极协助其他四家分店完成了2014年度的品牌结构、整体布局的调整工作,促进了公司整体的统一管理水平。 2014年度,开元商业钟楼店完成商品销售收入21.26亿元,实现利润总额为16,304.07万元。 (2)其他门店经营情况 在旗舰店钟楼店业改的带领下,其他各门店也围绕业改工作主基调,加大实施不同规模的品牌格局优化、重塑工作。 西旺店基于自身特点,在业态调整和品牌升级过程中独辟蹊径,不断完善功能设施,着力打造集“吃、喝、玩、乐、购”于一体的多功能购物中心,同时,结合客群特点,进行品牌结构调整,引进一些深受消费者喜爱的知名品牌,以此优化品牌终端形象。2014年,西旺店实现商品销售收入4.83亿元,利润总额1,255.76万元。 宝鸡店积极加大对店内业改的调整投入,不断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使得宝鸡店在提升品牌结构的同时,有效实现了地区商品差异化的经营特色。与此同时,宝鸡店对店内经营品类进行了调整和重塑,有效规范了品类的经营管理。2014年,宝鸡店实现商品销售收入5.38亿元,利润总额3,010.70万元。 咸阳店依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需要,在2014年下大力气对卖场布局进行了区域动线设计和品牌优化组合。经过调整后的咸阳店,品牌布局更加合理,视线更加通透,动线更加流畅,让顾客在购物之余增加了全新的体验。2014年,咸阳店实现商品销售收入1.52亿元,利润总额811.71万元。 安康店以优化现有品类结构为业改目标,在经营布局的整合,品牌的更新置换上做了相应的改善工作。2014年,安康店实现商品销售收入6,052.80万元,利润总额94.20万元。 4、公司其他投资及收益情况 (1)投资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军干细胞产业 为延伸产业链条,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年度内,公司以现金2.7亿元投资参股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次的投资标的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致力于专业干细胞技术研发与应用的产业化公司。旨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对干细胞及其相关产品的不断开发和应用,改善和提高人类的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 此次公司投资汉氏联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将进入干细胞存储、细胞再生医疗应用这一前沿领域,由于人们对健康需求的日益提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该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公司可以借助此次投资,进一步延伸公司的投资链条,丰富公司的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及不断拓展的医疗服务资源优势,打通干细胞产业的上游、中游以及下游的全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出售西安银行股权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以保证公司主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对现有的投资项目进行了整合,公司将所持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 50,000,000 股股权以 16,2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已于2014年内完成了过户手续与收益确认。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八项会计准则。 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8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3年度净利润没有产生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5-014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况 2011年10月,为拓宽公司投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8%)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由公司证券管理部负责操作。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关于证券投资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2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201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已投入证券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 2014年上半年中国证券市场弱势反复,下半年,在全球证券市场萎靡不振的大环境下,走出了逆势上扬,由“熊”到“牛”的转变走势,整体市场氛围活跃,成交量不断放大。公司全年采取了分批建仓的操作方式,积极控制投资风险,有效的降低了浮亏。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两家上市公司股票,达刚路机(SZ,300103)385,700股,科恒股份(SZ,300340)935,900股,共计证券持股市值2,335.68万元,账户总资产为2,662.91万元,实现收益313.54万元。2015年第一季度,证券市场持续保持强势态势,截止一季度末,公司证券投资账户总资产为4,007.28万元,实现收益1,344.36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持股情况表: ■ 三、2015年度证券投资计划 2015年,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的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资金投入规模,控制持仓比例,根据所持股票走势操作,并严格遵守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风险;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认真研究投资标的基本面信息,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特此说明。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5-016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令第76号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修订后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在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报的递延收益255.36万元根据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修订后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在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列报的27,852.00万元根据列报要求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列报项目外,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5-017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师萍女士、张宝通先生、杨乃定先生、常晓波先生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师萍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8次,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张宝通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8次,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杨乃定未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常晓波未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师 萍,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下转B12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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