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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亚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静秋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海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资产和负债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182,483.52元,增长109.07%,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273,564.03元,增长35.54%,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未收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189,744.52元,下降59.20%,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公司2014年度年终奖及2014年留存绩效工资所致。 (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03,024.74元,增长32.45%,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未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34,915.94元,增长102.60%,主要系报告期内利君控股新加坡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5,588,445.62元,下降39.54%,其中: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业务减少5,8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62%,矿山用高压辊磨机及配套业务减少3,1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的持续影响,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进一步减弱致使收入下降。 (2)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1,233.69元,增长32.74%,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8,000.00元,增长130.7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股票价格上升所致。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613,698.63元,主要系公司持有的招商银行“存汇盈”理财产品在本报告期计提的投资收益,上年同期无上述事项所致。 (5)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61,946.19元,增长71.8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所得税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824,203.17元,下降47.92%,主要系报告期内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7)净利润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726,782.43元,下降54.11%,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下降致使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分析 ■ 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405,356.84元,下降109.60%,主要原因有:a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b本报告期收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存款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8,598,945.04元,下降124.4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定期存单利息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880.84 元,增长874.9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证券公司退回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流通股股东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5,791,442.02元,下降113.41%,主要原因有:a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b本报告期收到定期存单利息比去年同期减少;c本报告期收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金存款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日,持续到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及其进展。概述情况如下: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注:2008年,为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经执行董事批准,公司利用部分资金进行新股申购,中签并持有中国神华、中国石油和中国太保等股票,相应会计上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为此,公司经营管理层将在适当的时期择机卖出。 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亦未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亚民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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