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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飞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丽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锡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3.63%,主要原因系在报告期内将应收票据背书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上升62.09%。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惯例于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催收清理,年初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继续给予较为宽松的信用政策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上升157.71%,主要原因(1)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2)期末根据股票收盘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限制性股票费用分摊比例作为预计税法允许税前抵扣金额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4、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71.96%,主要原因系本期款项支付采用承兑背书支付较多,相应减少了应付票据的开具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4.46%,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较期初减少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38.42%,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2014年度计提未发放的工资奖金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上升133.93%,主要原因系本期应计未付运费较期初增加;收到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46.11%,主要原因系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9、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46.09%,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理财产品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87.94%,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430.69%,主要原因系本期捐赠支出及固定资产处理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6.16%,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3.3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姜祖明先生的股票限购期已满,并且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全部授予条件。公司于2015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姜祖明先生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该等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5年3月13日。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董事长:姜飞雄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3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近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帝龙”)、帝龙新材料(临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帝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临安支行签订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廊坊帝龙及临沂帝龙分别以11,260万元、200万元、3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浦发银行利多多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利多多惠至28天。 2、产品类型: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 3、理财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现金、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对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承销的信用债,评级在A-(含)以上评级)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类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存放同业以及信贷资产等符合监管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 4、产品收益率:4.9%/年。 5、投资期限:28天。 6、投资兑付日:投资期限届满后的下一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7、赎回:投资期限届满自动到期兑付,期间不可提前赎回。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1,800万元。 9、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二、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延迟兑付风险:在本合同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分配时,如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面临理财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公司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合同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公告日,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有17,180万元未到期(含本次);以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有24,033万元产品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廊坊帝龙及临沂帝龙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签订的《浦发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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