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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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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2版)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轿车仪表盘支架和前后保险杠支架生产线项目”和“大型多工位自动冲压生产线项目”由控股子公司长春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注2:“内饰件总成东北生产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公主岭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本期撤销该项目。

  注3:“年产15万套汽车高档复合内饰件(胡桃木)增资技改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华翔特雷姆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实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以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2013年4月,本公司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划出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继续将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4 年 4 月 23 日起,最长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2014年4月,本公司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划出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14 年 7 月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将“内饰件总成东北生产基地项目”专属账户的募集资金历年利息收入中的1,066.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期收到1,056.98万元。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5-01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在宁波江北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审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对董事会编制《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报告审核后,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仔细地阅读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5-01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凡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 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出售所持部分“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依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5、6、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议案9需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15年5月15日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严一丹;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48;投票简称均为:华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 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服务密码在申报5分钟后将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2015年5月15日15: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5-01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04月10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4月22日上午9:30在宁波江北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周晓峰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15)326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2,105,377.8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38,210,537.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3,757,101.54元,减去公司向全体股东支付股利42,403,772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75,248,169.59元,按总股本53,004.7150万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为2.22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最新总股本53,004.71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股利53,004,71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22,243,454.59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刊登于201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费用为15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全文请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董事对2015年长春佛吉亚与长春消声器;宁波华乐特与宁波安通林、公主岭安通林;华众控股与公司及特雷姆、诗兰姆;劳伦斯与德国Trim、特雷姆、华翔饰件;沈阳峰梅与沈阳华翔;成都华众与成都华翔;上海哈尔巴克与Helbako GmbH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估算,相关内容详见董事会单独公告。

  关联董事周晓峰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正文刊登于201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依据财务部相关要求,会议同意变更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独立董事、监督会分别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请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所持部分“富奥股份”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富奥股份”)18,040.63万股股票,本次会议讨论了相关情况,同意出售所持部分上述股份,数量为8,000万股。

  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变化等因素,择机在二级市场出售该部分富奥股份,期限为自本项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修改章程中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请见附件“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4月24日

  附件:

  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

  ■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5-02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2015年4月24日公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相关数据填写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上年同期数为105,589,432.84”。

  更正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上年同期数为105,589,511.70”。

  本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请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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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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