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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致集成房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田俊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照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015年1月19日,深圳雅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将前期用于约定购回交易的全部股份(初始交易所涉股份为6,251,100股,持股比例为2.16%,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份数由6,251,100股变为12,502,200股,持股比例维持2.16%不变)进行了购回交易。截至报告期末,深圳雅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6%。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28.76%,主要系支付常熟项目基建款项所导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64.24%,主要系常熟基建项目转固定资产所导致; 3、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2.67%,主要系本期采购金额减少所导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48.56%,主要系税收政策“营改增”所导致;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导致; 6、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7.64%,主要系本期减免税款减少所导致; 7、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5.44%,主要系本期罚款减少所导致; 8、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5.80%,主要系下属华南建材公司盈利增加所导致; 9、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0.16%,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所导致; 10、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9.18%,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所导致; 11、收到的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26万,主要系理财产品金额变动所致; 12、支付的与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理财产品金额变动所致; 13、汇率变动对现金流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8.91%,主要系汇率变动所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资产重组事项: 2013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3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及其他与重组相关议案。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实际控制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持有南通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持有上海新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的股权。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修正案)及其他与重组相关议案。 2014年6月3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2014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5年1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5年3月12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并购重组委审核无条件通过。 2015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文件。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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