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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新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筱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57,359,641.67225,209,266.7114.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91,692.25-1,371,122.66230.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51,425.87-2,613,754.0213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789,739.9810,233,563.88-420.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01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01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1%-0.16%0.3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619,047,299.301,561,605,326.57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61,998,281.13860,206,588.880.2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37,056.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65,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1,214.08 
减:所得税影响额101,848.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1,155.60 
合计840,266.3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07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周新基境内自然人18.82%65,559,51365,000,000  
上海力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3%10,204,2220  
杨德新境内自然人2.86%9,948,0004,974,000  
高继业境内自然人2.74%9,550,0007,162,500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16%7,511,8420  
秦宝林境内自然人1.59%5,532,1894,432,189  
王邦明境内自然人1.58%5,5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1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29%4,507,2930  
李敏境内自然人1.08%3,769,178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其他0.93%3,226,054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力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204,222人民币普通股10,204,222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511,842人民币普通股7,511,842
王邦明5,500,000人民币普通股5,500,000
杨德新4,974,000人民币普通股4,974,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201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507,293人民币普通股4,507,293
李敏3,769,178人民币普通股3,769,17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226,054人民币普通股3,226,05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2,777,032人民币普通股2,777,032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长安投资300号分层式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2,674,796人民币普通股2,674,796
高继业2,387,500人民币普通股2,38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公司第一大股东周新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了2,131.63万元,增长93.83%,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了10,811.14万元,增长47.59%,主要系三氯吡啶醇钠和苯甲醛的应收账款同比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了98.18万元,增长78.13%,主要系购入的项目建设物资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了994.00万元,增长10142.86%,主要系本期新增应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本报告期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了588.24万元,增长309.26%,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预收土地转让价款所致。

(二)损益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7.94万元,增长671.85%,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相关的附征税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566.67万元,增长1141.58%,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2.42万元,主要系本期以权益法核算的江苏福洹纺织实业江苏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产生的损失所致。

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5.33万元,减少35.3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3.71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设备处置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32万元,减少43.90%,主要系本报告期赞助支出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88.74万元,增长144.23%,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分别增加1,031.00万元、976.99万元、316.28万元,分别增长230.22%,331.76%,230.67%,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的利润增加及三氯吡啶醇钠的销售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571.97万元,增长261.29%,主要系本期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综合收益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88.25万元,增长249.50%,主要系本期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0.02元,增长200.0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499.44万元,减少87.1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202.25万元,增长34.04%,主要系本期三氯吡啶醇钠及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产量提高资金占用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936.59万元,增长320.69%,主要系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4,302.33万元,减少420.41%,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727.00万元,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南通永富化工有限公司预收土地转让款所致。

6、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14.86万元,减少43.06%,主要系本期部分工程项目已进入安装调试阶段所致。

7、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691.86万元,增长71.78%,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8、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157.38万元,增长194.96%,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163.30万元,增长58.04%,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本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99.42万元,增长41.64%,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1、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6,794.67万元,增长945.21%,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本报告期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减少0.16万元,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外币账户均已结汇所致。

13、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增加4,184.04万元,增长203.86%,主要系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事项的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签订了《供销合同》(合同编号:QH20140625),该合同约定在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公司向琦衡农化销售14,400吨三氯吡啶醇钠,合同金额合计为492,480,000元(含税),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55.04%。该笔供销合同约定逐季增加销售量。

经财务部门统计,自2014年7月起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供给琦衡农化的三氯吡啶醇钠产品销售额为228,420,078.04元(含税)。

考虑到产品市场情况及合同对方琦衡农化的生产经营实际,双方经协商决定,自2015年4月起,合同约定的余下三个月供货期间双方均不再履行约定事项,合同自动终止。该笔合同的实际执行情况以截至本报告期末的产品销售金额及销售数量为准。日后公司生产的三氯吡啶醇钠产品可供给其他下游客户使用,该合同的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于2015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向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同时向李宗松、周新基、陈耀民、薛俊、何建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周新基“一、本人除持有公司股份外,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二、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三、如公司认定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公司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并负责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公司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或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公司。四、本人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承诺自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有违反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2008年07月20日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持续有效,直至其不再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为止。严格履行中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周新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基先生股份追加限售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人持有的九九久股份自愿锁定两年,自2013年11月7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止。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九九久股份,也不由九九久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2013年11月06日2013年11月07日至2015年11月06日严格履行中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承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2015年至2017年原则上每年均应实施现金分红。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如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015年04月16日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严格履行中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00%20.00%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353.23605.53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04.6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1、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

2、由于银行借款利息较去年同期增加,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新基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39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赵伟建、贾叙东、黄新国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㈠、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㈡、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41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8号”文核准,于2010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2,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3,703,400元,并由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55,000,000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部分为368,703,400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精神,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7,825,000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0,911,600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00元,调整后的超额募集资金为376,528,4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1)、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0元。2010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募集资金5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50,000,000元。

(2)、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5,000,000元。在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组织实施该募投项目之前,国内外竞争对手纷纷进行了大幅度的扩产。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其先入优势和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该产品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该项目可行性发生了较为重大的变化。

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分析,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于2011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2011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0,867,335.78元(含手续费),该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余额为1,180,584.89元(含利息收入)。

2、超额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6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9,00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元。2010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并经2010年9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0,500,000元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使用超募资金42,000,000元投资建设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2011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并经2011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7,203,400元及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14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实施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14年9月4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未作使用计划的资金(7,825,000元)以及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终止实施后的项目资金(42,000,000元)、“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余资金(12,426,975.7元)共计人民币62,251,975.7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3月31日,超额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53,546,552.88元(含手续费),超额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余额为37,384,481.62元(含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3日)。截至2015年4月8日,公司已分批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归还至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1、按现行银行存、贷款基本利率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约为85.5万元。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项目实施进度的加快,采购原材料和技术改造所需资金增加,使得公司流动资金出现暂时性紧张。

2、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4、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九会议核查后,发表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杜涛、陈天喜先生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九九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九九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本保荐机构同意九九久本次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4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红林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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